《道德经》第 11 篇主题为“无之为用”,原文如下: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这一章通过车子、陶器、房子这三个例子来探讨“有”和“无”的辩证关系,指出这几样事物都是有形的,也就是“有”,而体现它们自身价值的却是无形的空间,也就是“无”,从而得出“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结论。
这一章的核心思想是要人们重视“无”的作用,不要只关注事物的表面和有形的部分,而要看到其中蕴含的无形的价值和作用。同时,也提醒人们在生活中要保持谦虚、虚无的心态,不要过于执着于物质和利益的追求,要学会超越有形的世界,去领悟和把握无形的道。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道德经》的解读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