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5.1 关系密切的概念应该互相靠近(当然,这条规则不适用于分布在不同文件中的概念)。除非有很好的理由,否则就不要把关系密切的概念放到不同文件中。
5.2 对于那些关系密切、放置在同一源文件中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隔应该成为对相互的易懂度有多重要的衡量标准。应该避免在不同源文件和类中跳来跳去。
5.3 变量声明 应该尽可能靠近其使用位置。
5.4 若某个函数调用了另外一个,就应该把他们放到一起,而且调用者应该尽可能放在被调用者上面。
5.1 关系密切的概念应该互相靠近(当然,这条规则不适用于分布在不同文件中的概念)。除非有很好的理由,否则就不要把关系密切的概念放到不同文件中。
5.2 对于那些关系密切、放置在同一源文件中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隔应该成为对相互的易懂度有多重要的衡量标准。应该避免在不同源文件和类中跳来跳去。
5.3 变量声明 应该尽可能靠近其使用位置。
5.4 若某个函数调用了另外一个,就应该把他们放到一起,而且调用者应该尽可能放在被调用者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