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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 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由学院及学科负责组织、落实此项工作。
1.预答辩小组
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向所在学科提出预答辩申请。由学科组织同行专家3~5人组成预答辩小组,预答辩小组成员主要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副教授担任专家须具有博士学位。预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博士生本人的指导教师须参加其学位论文预答辩,可就论文内容提问,但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2.预答辩程序
预答辩小组应对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开题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充分的预审。
预答辩会包括:
(1)论文报告:博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论文评价:预答辩小组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论文工作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
(3)提出修改意见:预答辩小组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修改意见,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3.预答辩结论
(1)合格:预答辩合格者,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定稿并由导师审阅后,提出正式答辩申请(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2)基本合格:预答辩基本合格者,需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需同时提交修改报告,导师签字),提出正式答辩申请(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3)不合格: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重新组织预答辩。
二、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初审在各学院进行,通过后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博士生是否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各环节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导师在匿名评审中可提出须回避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的专家(或学校)名单(不得超过3名)。
1.审核内容:
(1)学习年限、课程与学分
见《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2)必须满足博士开题1年(含)以上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匿名送审要求: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的条件,提交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正式录用通知(含发表卷期号),其中已公开发表的A类学术论文至少1篇见刊或B类学术论文至少2篇见刊,An5类学术论文必须见刊且以科技处公布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的检索结果为准,可办理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有效论文必须全部见刊。
(4)相关说明
本规定中“公开发表”论文是指已经正式发表且已经刊出的学术论文。EI检索论文应以我校科技处公布或中信所的检索结果为准。
本规定中“录用通知”(不含An5类论文)是指学术论文已被期刊正式录用但尚未刊出,该刊物编辑部开具的注明卷期号的书面证明盖章原件。
2. 审核程序
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须填写详细的预答辩意见,不够可另加页,预答辩结论要填写。
(2)《博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首页,须导师签署意见。
(3)《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须导师签字、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包括:
①博士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不得少于4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如果其中有副教授担任专家必须是博士生导师;
②评阅人中至少2名应为校外专家,且不在同一单位;
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人选由申请人导师提出。
(4)《在校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著及获奖情况》(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