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分布原则
中级经济师考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通常在各地级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应在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点由计算机系统随机编排确定。
北京:考试机位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上海:全市设市中心考区和浦东、宝山等考区,考试地点一般在考生选择的考区内随机安排。
重庆: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河北、山西、内蒙古: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或盟市。
黑龙江、吉林、辽宁:由各市(地)分别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江苏、浙江、安徽: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福建、江西、山东:全省设立多个考区,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河南、湖北、湖南:在全省多个市州设置考点。
广东、海南、四川:在省直及多个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
贵州、云南、陕西:考点设在指定的市、州。
甘肃、青海、宁夏:本次考试在14个市州和省直均设置考点。
西藏、新疆:全区范围内设置多个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