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SRP):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这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2、开放-封闭原则(OCP):尽量不要去修改类,而是去建立新类去扩展它的方法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公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
1、单一职责原则(SRP):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这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2、开放-封闭原则(OCP):尽量不要去修改类,而是去建立新类去扩展它的方法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公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