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抽象类
当定义一个类时,常常需要定义一些成员方法描述类的行为特征,但有时这些方法的实现方式是无法确定的。例如,前面在定义Animal类时,定义一个eat()方法用于描述动物的进食,但是针对不同的动物,进食方式是不同的,因此在eat()方法中无法准确描述动物的进食。
针对上面描述的情况,Java提供了抽象方法来满足这种需求。抽象方法是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成员方法,抽象方法在定义时不需要实现方法体。抽象方法的定义格式如下:
abstract void 方法名称(参数);
当一个类包含了抽象方法,该类必须是抽象类。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一样,必须使用abstract关键字进行修饰。
抽象类的定义规则如下:
- 包含一个以上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要使用abstract关键字声明。
- 抽象方法只需声明而不需要实现。
- 如果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那么该子类必须实现抽象类中的全部抽象方法,或者声明自身为抽象类。
- 构造方法,类方法(用 static 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例1:
abstract class Ani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