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一)

以下是读敏捷软件开发 原则,模式与实践
做的读书笔记。

1.单一职责原则(SRP)
内聚性:一个模块的组成元素之间的功能相关性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这种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什么是职责
职责:变化的原因,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1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变化的轴线仅当变化实际发生时才有真正的意义,如果没有征兆,那么去应用SRP或者任何其他原则都是不明智的。
常见违反SRP:业务规则和对于持久化的控制混合一起(因为业务规则经常变化,而持久化不会)
测试驱动开发实践常常会远在设计出现臭味以前就迫使我们分离这两个职责,如果测试不能迫使我们分离职责的话,僵化性和脆弱性臭味就会很强烈,我们可以使用FACADE或者PROXY模式进行重构吗,分离职责。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2.开放-封闭原则(OCP)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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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八大设计原则是一组指导面向对象软件设计的原则,也被称为SOLID原则。这些原则旨在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和可重用性。下面是对这八大设计原则的介绍: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换句话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 2.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添加新的代码来扩展功能。 3.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类是父类的子类,那么它可以在任何使用父类的地方替代父类而不会引发错误。 4.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不应该强迫它的客户端依赖于它们不使用的方法。 5.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 6.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一个类应该只与它的直接朋友进行通信,而不是与陌生的类进行通信。 7.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通过将对象组合在一起,可以灵活地增加新的行为,而不需要修改现有的代码。 8. 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原则(Prefe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在设计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对象组合来实现代码的复用和扩展性,而不是过度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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