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流苏

 

   这是我为你写的微小说: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会写完!

【引子】猫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它深邃的眼神下面暗藏着许多的不可捉摸,用可爱来形容小猫的面容,这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评价。好奇害死猫,当你对着一个漂亮女孩的时候,正像是对着一只外表柔美的猫,所以我们都化身成猫,一步步的接近,隐匿,开始跟她玩躲猫猫,一切的一切都归于好奇,当然这只是我们的初衷,至于后面的目的实在无可奉告,美女是毒药,不知是哪个无趣的人说出这般话语,他只是给天底下所有的男人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来掩饰,伪装。

 

            其实不必,小猫如今已经无法离开烟,烟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诱惑!假如我把烟与女人相作美,烟何尝不是一种毒药,那为何我们都在享用,没法说服自己吗?好吧,男人一句寂寞可以抽烟,那女人呢,这个我也不得而知。这只不过是一种需要罢了,这种微妙的关系就像上帝创造了男人的同时也创造了女人,或许上帝都不知道这是自己最伟大的杰作。

 

         “人”只在一撇一捺之间。但是却要承载太多太多的爱恨情仇,仇恨倒也罢了,十之九人却也难逃情爱的法网,束缚其中难以自拔,陷入其中,只能感同深受,或追逐幸福,或被幸福放逐,快乐与痛苦并存,等尝尽其中苦头,却难免要从梦中醒来,梦醒一切都结束了.....

 

 

 

        第一节 原来是她

         岁月如刀,我们总想在最美的青春留下刻骨的记忆....

         作别了白天的烈炎焦火,又一次迎来夜晚清淡的风,西安这座古老的城市依旧还是老样子,它承载着千年的历史,若爱能延续千年,你是否还记得我在你身边的日子。

        今天晚上去哪呢?流风这样想着,一边收拾着吉他,手机这些出门必备品,他早已厌倦了这个家,所谓的家不过是只有一个百来平米的屋子,爸爸对妈妈的背叛,母亲愤慨之下的离去,在也一去不返,这个家早就已经被爸爸亲手葬送了,变得支离破碎。

 

       每天放学回家,流风只是待在自己的屋子中一个人对着窗外,拿起手边的吉他,用音乐向这个世界来诉说自己的不满,三十层的高楼,这里足以俯瞰西安南郊全景,能够在如此的高度,爸爸他也不容易了。可是爸爸却也不应该让一个小三的介入就毁了这个家呀,流风无助的摇摇头,只是流风毕竟还是个孩子,他不懂大人的世界究竟是多么的复杂,爸爸这么多年的努力,开了一家软件公司,手底下养活着百计人的生计,自从妈妈走后,爸爸好像变的陌生,每天回到家只是回来看自己一眼,便马上消失在眼前,速度之快简直让人咋舌,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个家,那个男人是否会记得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  不去想了,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明白这当中的道理。

 

     砰砰砰.....来了,流风不情愿的打开门,看到了自己像陌生人一般的至亲。

     不要出去鬼混,这些钱你先拿着,不够了跟我说,爸爸随手丢下一沓。正准备转身离开。

     拿走你的臭钱,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我是个男人,我有自己的双手,不需要你的虚情假意。流风的愤怒让爸爸吃惊了半天。

     木讷的爸爸反应了半天终于恢复了神智,被自己的儿子如此数落,只是走错了一步而已;

    “ 如果可以回到原点,我也想重来”,爸爸在丢下了钱之后也丢下了这句话,流风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子,其实他

     并不想这样,只是今晚为何会如此的冲动。

     {人总是如此的可笑,失去与得到,只在自己的一念选择之间,不懂得珍惜,豪不惋惜与懒惰是所有人的缺点}

     儿子,爸爸希望你能跟着我学编程。流风一愣,他并不喜欢编程,与音乐相比,那个只是数据结构+算法+英文字母的世界对他来说  很 让人厌恶,他只喜欢音乐,同样都是 用手来创造艺术,不过他更喜欢用音乐来讲述,讲述每个自己心中的故事,做自己喜欢的事,总是幸福的吧。

     爸爸的身影逐渐模糊,消失....或许爸爸有他的苦衷..

     定定....客厅的钟声响了,已经八点了,流风从刚才的简单的父子对话中解脱出来,背上吉他,走出了这个该死的家!

 

   

     姐,听说你们班,有个音乐才子哦,而且人长得也不耐呀,是否给妹妹我  嗯哼.你懂得嘛  莎莎看着眼前这个未成年的妹妹,不禁莞尔一笑,然后以常人无法做到的速度将身后的枕头拽出来砸向妹妹.....

 

    姐,姐 我不惦记了还不行吗,说着极速的消失在了姐姐的“闺房”中。

    甜甜,你说“那家伙”现在在干么呢?为什么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与你一模一样的眼神,如此的神秘,可是每次我都看他对我爱理不理的,不过他好像也没有跟我们任何一个女孩有什么暧昧?死猫,你干么抓我的衣服,在这样我可就把你拉出去卖了,莎莎一边这样说着,一边把甜甜抱过来搂在怀中,更显亲密。

  {女人真是奇妙的动物,她的口是心非与男人的直言快语简直是这世界非常美妙的一曲}

甜甜是,莎莎是最喜欢的猫,褐色流金色的毛发,她也不会不懂得甜甜这样的猫活着只是睁着眼睛怎样来看待这个世界的,娇小的身躯惹人喜爱极了,它流线的身躯堪比顶级的跑车“玛拉莎蒂”。

 姐,今晚雁塔应该有喷泉的,要不咱去逛逛,顺便再给我找找目标,你说呢,听到这话莎莎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虽然还有一年才毕业,不过现在没必要让自己全的精力全部在学习上,看着妹妹妖媚的在镜子前照来照去。

死丫头,走呀,要不喷泉都没得看了,两人各自收拾一番。砰,关门的声音随之而来,不知多远了,楼道中才听到一声,妈,我们出去了.....

{男人对女人好奇,女人其实也一样,不过这种好奇是有比较苛刻的条件的,比如,你长得漂亮或者帅,外表从来都是一个人最好的掩饰

一个男人能吸引好多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帅呢?

}

流风依旧是往常的打扮,一顶黑色的小礼帽,黑色的韩式修身西服,浅色的牛仔裤,更重要的是一米八零的个子承托的自己高大不已。

在流风看来,唱歌本就是一种艺术,然而公然在大街上卖场却是一种礼仪,为了不亵渎这伟大的艺术,流风每次都是穿上自己认为最正式的打扮,来唱响对生命的礼赞!上了公交车,公车驶向了自己的目的地,雁塔。他要去那里,西安的有四门,东西南北,而最繁华的却只有雁塔跟钟楼,钟楼太远,所以自己更愿意去雁塔。

 

花灯服饰提醒您,雁塔到了。。。人群纷纷下了车,流风一下车就能感觉到这里西安特有的风韵,雁塔南接大唐芙蓉园,从太宗时期到如今,千年的遗留,这是西安特有的古城风韵。

 

广场之上,人成堆成堆的挤在一起,流风眼快,迅速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唱歌的平台,打开音响,连上吉他,张开双手,拥抱着夜晚的妩媚,夏夜的风是如此的轻微,与白天燥热的气息截然不同,夜里的气息更能让人平心静气。

 

流风就是这样,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做自己喜欢的,这是他的风格。

 

麦克风颂扬起吉他的声音,在夜空的洗礼下,繁华如诗的一切只如花开,流风很喜欢justin biber的歌,而且自己的英文也相当不错,justin的歌几乎每首都能唱的下来,就是这样喧闹的广场上在这一刻多了一种音乐,它不属于嘈杂的喊叫,亦不属于狂乱的汽笛,它在某一段时间只是属于一个人——流风。

 

噢喔,噢喔..(开场独白)是流风独爱的一首That should be me,翻译成中文的是:“那个人应该是我”;

流风并不知道justin创作这首歌的本意是什么,只知道是一首情歌罢了,就像杰克逊为他所钟情的女人写了那首

《bllie jean》,或许有一天我也能为自己所钟情的人写一首歌,嘿嘿!流风这样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台下已经围了很多人,这当中男女老少,尽皆俱全,他们不知道这个帅小伙为什么会沦落到要来大街上卖场的原因,不过小伙那富有魅力的歌喉,显然征服了很多人,他们只是在下面听着,他在上面唱着,嘻嘻哈哈,他们不懂得歌中每一句传递的情愫与对恋人的倾诉,只是笑着。有人笑流风的无知,笑他不应该唱一首英文歌来讽刺所有人。

 

好熟悉的声音...似曾相识.  姐,没想到今晚还有人唱歌,运气真的不错哇,妹妹抢先一步冲了前去,小丫头冲到人群中,立刻像炸弹一样炸开了一大堆,回头,才发现自己的姐姐,还没过来,只好边说着抱歉又把自己的姐姐拉了进去。

 

莎莎与妹妹是两种人,妹妹喜欢叛逆,喜欢非主流,泡沫剧,也向往有着电视中SB一般的恋爱会突然在哪一天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更重要的是,这个女孩对于化妆打扮,简直是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

莎莎却不同,她喜欢素颜,本来自己现在的角色就是大学生,所以莎莎的装束显得清新淡雅,白净的裙子,是她的情之所钟,简单却又大方,流苏般酒红色的秀发到脖颈间,去掉了几分少女该有的青涩,多了些许成熟,任何都难以遮掩一颗含苞待放的花蕾的鲜艳。

 

是他!姐,你快看呀,是流风! 流风, 看这里是我们呀,台上的流风似乎丝毫没有注意到下面有两个女孩在人群中注视着自己,这个世界的色彩就只剩下了音乐。    

 

甜甜,他怎么这么的不懂女孩心思呢?莎莎也完全忘记了周围的热闹,她想起了自己的私房猫甜甜。

 

哎,我们可怜的甜甜现在正在它的小窝里睡得什么都不知道呢,你就饶了它吧!

 

我好像知道了他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他的帅气,而是他身上与其他男生不一般的气质,独一无二,那就是他的这种“孤傲”,

莎莎终于知道了这个原因,追求她的人不在少数,然而能抓住他的心得人现在却在台上独唱!

 

嘿,流风,记得我吗?大胆的妹妹已经不管不顾,冲到了台上。

 

音乐骤然被打断,人们对这个女孩的大胆更加不解,感情是两人是老相好???

 

小柔,我没记错的!流风就这样淡定的回答了这个很不礼貌的家伙。

 

恩啊,宾果,答对了,为了奖励你,我决定邀请一位美女为你上台助阵,姐姐,来呀。

 

结果是莎莎被围观了,此时,她在也不好意思躲在人群里,她决定低下高傲的头颅,来去探索眼前这人的神秘,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的心里一个安慰,即使她的选择是错的....

 

流风放下了吉他,一把将她拉了上台,只是人生中一个很短暂的瞬间,却成了刹那芳华,那一眼电光火石的眼神交汇,她好像看懂了流风眼中以前无法解释的眼神,没有快乐,没有哀伤,就像是一双又魔力的眼睛,不经意间就吸引了你的眼球,只是在双手分开后这种感觉又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莎莎,你的美,点亮了我的舞台!

 

{被别人夸赞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但是被自己心动的人夸赞呢?}

 

流风,我想认识你!莎莎在也不顾,她不在要什么口是心非,她要的只是自己想要的,更让自己惊讶的是流风真的记得她,虽然流风刚从别的学校转来两个多月,这就像是突然间你的所有谜团全部得到了答案,至少流风真的记得她。

 

{其实,这只是好奇心得到了解脱而已}

什么,流风凑近了,莎莎声音太小,刚才估计除了自己根本就没人听得到。

 

我 想 认 识 你!

 

这一次,她看到,流风嘴角扬起轻微的一笑,这种笑容就像他的人一样难以言语,随机就消失了。

 

姐姐,你来跟流风合唱把,虽然是个小女孩,但是小柔大胆的作风早就被这个平静的时代熏陶出了,我来为你们伴舞。

 

好,好...台下的人没有走,他们已经起哄了,每个人都是都是从青春走过,现在看着几个年轻人在如此场景热闹,大概很多人也会想起自己的曾经,曾经的一切,包括美好的回忆。。

 

 

我会唱justin的歌,让我们用心来唱吧!流风一愣,他惊讶于这个女孩的聪明,竟然看穿了自己的心思。女孩仰起头,拿起话筒,风轻轻的拂过,飞扬的长发更似是一种诱惑。

 

噢喔.  噢喔...雁塔广场的平台上再次响起了歌声,小柔在旁边伴舞,台下有几个大胆的都上台来为他们伴舞,不过这一次,却在也没有一个人发出笑声,他们的用心唱歌让人群觉得似乎这首歌真的在讲诉一对恋人的悄悄话-----那个人应该是我!

 

这一夜,很多人记住了justin的这首歌,而对于流风和莎莎来说,他们的两人也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开始了命运音乐的缠绵;

{情是什么呢?是机缘巧合还是天赐良缘,我不得而知,小猫只是看客,将自己心中所想,所念用笔写成文字,也来送一送我无处安放的青春}

 

                                                                                          第二节 静听初次(未完待续)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