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东湖高新区“十四五”产业规划,具有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特点,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3亿元,成立年限为10年内(注册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满足以下两个大类条件中的一个:
(一)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最近一年(2023年度,下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5%以上,或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下同)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500万元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20%以上或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5%以上。
(二)符合以下科技创新能力突出、股权融资的三种情形之一:
1、企业近三年累计获得股权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估值在1亿元以上。
2、企业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3、拥有3项及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一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