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产品
用于非危险性的地方,且电路电压不超过600V的电动洗衣机及脱水机,带绞干机的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的机械,洗衣-烘干机,以及离心式脱水机
2 电压和频率要求
4.1.1除非在要求中另有规定,器具均应以额定的频率和电压(Vs)与电源电路相连接,进行全部试验。
a)对于额定值为110V至120V的器具,试验用的额定电压为120V;
b)对于额定电压为220V至240V的器具,试验用的额定电压为240V;或
c)器具的额定电压不是第(a)和第(b)项所述的话,则取其最大的额定电压值。
4.1.2 在如第11章的发热试验和第19条的非正常运行试验中,其试验电压(Vs)应予调整,以便计算出获得发热回路的输入功率Wt。此时,发热元件的输入电压Vs(见第4.1.1条)不同于其额定的(标称值)输入电压,故对加热元件给予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Wt=Wm (Vs/ Vm)2
式中: Wt=计算发热电路的输入功率(瓦特)
Wm=发热元件的额定输入功率(瓦特)
Vs=如第4.1.1条所指定的电源电压
Vm=发热元件的额定输入电压V
4.1.3如果有必要增加器具的试验电压,并超过如第4.1.1条的电压值的话,电动机应由不超过正常系统电压(即120V,240V)的独立回路供电。
3 输入功率和电流要求
10.1器具连接到额定电压、频率的供电电路,输入电流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只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下(即洗衣、绞干或空载状态)才测量稳定状态的输入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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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5-21 16:25:58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