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1.1工程概况
XX第一小学校园内新建3#教学楼,拟建的教学楼高6F,平面布置不规则,建筑面积约为1363.69㎡。建筑结构形式待定,基础形式及基础埋深待定。现场地范围内为荒地,拟建建筑物整平标高与现地面标高基本持平。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拟建建筑物平面分布及具体位置详见《建筑物及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1.2勘察目的和任务
本次勘察的目的和任务为:
1、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岩土层的分布、岩性特征、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物理力学性质。
2、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深度以及变化规律等,判定地下水和地基土对建筑物材料的腐蚀性。
3、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并查明其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及建议。
4、根据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有关规范,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划分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
5、查明有无可液化土层,并对液化可能性作出评价;场地土有无膨胀性土,若有评价其胀缩性及地基膨胀等级,判明场地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并提出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6、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7、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本地工程经验,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合理的方案,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承载力等岩土参数。
1.3 勘察工作的依据及遵循的技术规范、标准
(1) 建设方提供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21-2010) 2016年版;
(5)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6)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 T87-2012);
(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9) 《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45/T396-2007);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02-2011)。
1.4 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完成情况
1.4.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3.1节,岩土工程勘察分级见下表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表 表1
项目名称 | 分级情况 | 依据标准 |
工程重要性等级 |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 第3.1.1条 |
场地等级 | 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 第3.1.2条 |
地基等级 | 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 第3.1.3条 |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乙 级 | 第3.1.4条 |
1.4.2 勘察方法
1、测量:勘探点位置根据甲方提供的拟建建筑物平面布置图由技术人员现场采用全站仪进行放测。
2、钻探:采用XY-150型钻机锤击配合回转取芯钻进,钻探取土观察并描述各岩土层。对黏性土层采用锤击钻进,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干钻,黏性土层采用厚壁取土器钻机配合以重锤锤击法采取,样品采集完成后立即采用铁皮盒腊封、标识,样品质量等级为Ⅱ级。
3、取样和原位测试: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2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02—2011)第3.2.3条要求,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取土试样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黏性土采取原状样,各主要土层不少于6组。原位测试以标准贯入试验为主,应根据其厚度分别在上、中、下部位进行,标准贯入试验(SPT)采用导向杆变径自动脱钩式落锤装置(锤重63.5kg,落距76cm),钻机配合进行测试。
4、室内试验:在控制性钻孔中主要岩土层代表性部位主要岩土层取土样进行室内土工试验,对采集到的岩土样按《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的要求,进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膨胀试验。
岩土试样采取、封装、运输贮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尽量保持试样天然结构和天然湿度及天然密度。勘探钻孔钻进完成后均已用原土回填并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