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窝工是指承包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开始工作,或开始工作后中间发生停工、缓建,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慢于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
一、停窝工的发生原因
(一)开工延迟
开工迟延是指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未能按照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暂定开工日期开工。开工迟延的主要原因包括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因征地拆迁、土地出让、三通一平等原因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发包人的规划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未审批,第三人阻挠开工等。
(二)中间停工
中间停工主要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停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未按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不履行协作义务导致停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三)不可抗力等因素
工效降低是指施工效率降低,有时也被称为生产率降低,经常引起工期延长从而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原因包括恶劣气候影响、工序变更、地基发现淤泥层或流沙层而被迫改变施工方法、甲供材供应不及时、征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等。
二、停窝工的损失分类
1、窝工损失问题。停工待命人工费的索赔。因为停工原因消除后工程还要继续进行,所以,施工工人不能离开现场。此时,将造成人员的大量窝工。费用计算如下:离工期间工人工资数额×窝工人数×窝工工日。
2、施工机械停滞补偿问题。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有不少大型机械是施工单位从租赁站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机械费,亦可按租赁制编制。计算公式:某种机械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费=[(此机械购进原值-此机械报废后残值)/正常情况下此机械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3、周转材料停止补偿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为施工便利往往都会提前进场大量材料,而当停窝工情形发生时,投入的材料并未通过使用转化为产值,从而产生了资金占用成本无法回款的情况,导致损失。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的范围: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为保证后续施工需要,发包方签证要求存放在现场的模板和脚手架。
4、预期利润。因为工程停工撤场,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将无法实现预期利润,施工单位可就预期利润问题向业主索赔。
5、工程停工期间的其他直接费。例如:现场排污费、冬雨季防护费等。工程停工期间的间接费。包括公司对本工程的管理费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现场经费。计算方法:停工期间管理费=直接费×本地区管理费费率。或按当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