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阿里巴巴java技术规范:
- 所有的枚举类型字段必须要有注释,说明每个数据项的用途。
- 二方库里可以定义枚举类型,参数可以使用枚举类型,但是接口返回值不允许使用枚 举类型或者包含枚举类型的 POJO 对象。
- 枚举类名建议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 枚举类与switch-case在外部搭配时要注意,当枚举类增加字段时就带来switch-case的更新问题,这种bug编译期间无法得知,最好的办法时把行为与枚举类绑定,或者把switch-case的逻辑统一写在该枚举类的内部.
对第二个的理解:转至知乎,作者:Brian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2760637/answer/350167318
枚举,就是把已知的全部罗列出来。作为二方/三方库的提供者,我支持什么,你们就是用什么,这样是安全的。库版本升级后我支持了更多,你不知道情况下自然不会使用,反正我不支持的参数你不可能传递给我,所以作为输入,枚举简直就是安全保障。
但作为返回值,情况就反过来了。我先告诉你这些这些可以有,然后你规定这些这些可以有,除此之外都没有。但是,是我说了算而不是你,所以你的规定狗屁不是。没有仔细看手册(假设有的话)的每一个字,鬼知道升级后的api会返回什么,抛异常的可能性直趋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