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构造方法:
1>一定是对象方法,一定以“-“开头。
2>返回值是以id类型。
3>方法名一般以init开头
e.g.:
(1) - (id)init
{
if ( self = [super init] )
return self;
} 方法重写
(2) - (id) initWithName : @“Rose” 自定义
构造方法使用原则:父类的属性交给父类方法去处理,子类方法处理子类的成员变量。
分类:在不改变原文件的条件下,可以给某一类扩充一些方法。、
e.g. :
@interface 类名 (分类名称)
@end
@implemetation 类名 (分类名称)
@end
注意:只能增加方法,不能增加成员变量,可以访问原来类中声明的成员变量。
注:函数调用方法是优先去分类中找,然后再是原来类,最后是父类(如果类名一样会覆盖掉原来类的方法)
* .h文件不参加编译。
优先级:最后编译的文件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