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几乎天天要接触到价格问题,去菜场买菜就涉及到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去商店买东西就涉及到商品零售价格。在社会经济工作中,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等指标都是用货币额表示的,因而在计算时,有采用什么价格的问题。为了分析指标的变动情况,不同情况下应分别采用当年价格、可比价格和不变价格。
当年价格,顾名思义,也就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因此,当我们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如: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1910.9亿元,它反映1999年在我国领土范围内所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和劳务总量。
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使用可比价格计算。如:我们要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因为用当年价格表示的1994年、1993年工业总产值存在着价格变动因素,因此不能直接用来计算增长速度,而应采用消除了价格因素后的可比价格进行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4255.19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为3360.97亿元,1993年则分别为3327.04亿元和2849.77亿元,如按当年价格计算,1994年比1993年增长速度为(4255.19÷3327.0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