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
为深入挖掘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发布《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24年至2025年,通过实施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其中数字化能碳管理,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与行动方案中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的后续发展息息相关。本文将参考《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针对水泥生产阶段的碳足迹计算规则作出具体解析
二、概述
水泥生产企业的碳核算边界,包括原料开采、运输、生产过程、产品运输等环节。具体而言,水泥生产企业核算边界内的生产过程(如图1)关键排放源包括:1.化石燃料的燃烧;2.替代燃料和协同处置的废弃物中非生物质碳的燃烧;3.原料碳酸盐分解;4.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烧;5.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6.其他产品生产的排放。
图1:典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计算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的CO2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的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及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CO2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2. 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根据核算和报告期内各种化石燃料消耗的计量数据来确定各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企业可选择采用本指南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数据,如附录表1所示。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检测值。如选择实测,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检测应遵循《GB/T 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 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相关标准。
3.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企业可采用本指南提供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如附录表2和表3所示。
(二)替代燃料或废弃物中非生物质碳的燃烧排放
有的水泥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采用替代燃料或协同处理废弃物。这些替代燃料或废弃物中非生物质碳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各种替代燃料或废弃物的用量,采用核算和报告期内企业的生产记录数据,或者替代燃料或废弃物运进企业时的计量数据。
各种替代燃料或废弃物的平均低位发热量、CO2排放因子、非生物质碳的含量,可选择采用本指南提供的数据,如表4所示。
(三)原料分解产生的排放
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CO2排放量,包括三部分:熟料对应的CO2排放量;窑炉排气筒(窑头)粉尘对应的CO2排放量;旁路放风粉尘对应的CO2排放量。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CO2排放量,可按公式(6)
计算:
水泥企业生产的水泥熟料产量,采用核算和报告期内企业的生产记录数据。窑炉排气筒(窑头)粉尘的重量、窑炉旁路放风粉尘的重量,可采用企业的生产记录,根据物料衡算的方法获取;也可以采用企业测量的数据。
熟料中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采用企业测量的数据。
(四)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烧的排放
水泥生产的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用公式(7)计算。
(五)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
四、参数释义
准确理解计算方法中各参数的含义是保证计算结果有效的重要前提。尽管上述公式中涉及到的参数繁多,但根据其定义可将其大致分为八类:
(1)温室气体
大气层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A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 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
(2)报告主体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定期核算和报告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单位。
(3)燃料燃烧排放
燃料燃烧排放,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燃料与氧气进行充分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实物煤、燃油等化石燃料的燃烧、替代燃料和协同处置的废弃物中所含的非生物质碳的燃烧等产生的排放。
(4)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是指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排放和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烧产生的排放等。
(5)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
企业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
(6)活动水平
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数据,包括水泥生产过程中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或外销的电量或蒸汽量等。
(7)排放因子
量化单位活动水平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如生产每吨水泥熟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千瓦时发电上网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8)碳氧化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
五、总结
本文针对水泥生命周期生产阶段的计算方法做了较为细致的说明,着重强调应针对每一种水泥生产核算边界内的关键排放源展开计算,并明确规定了各排放源在不同处理阶段的差异化缺省值。
因此,在进行水泥生产阶段的建模计算时,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梳理水泥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并识别生产阶段的关键排放源;其次,选取合适的缺省值(A、R和Q)或收集研究范围内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而后,分别针对每一个排放源进行建模,计算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E);最终将上述参数按要求代入公式计算即可。
参考文献:
[1] https://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31104/001e3741a2cc13e13f2f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