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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规范
PAS2050:2011
商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 评价规范
defr
ICS代码:13.020.40
B· ISS
除非版权法允许,否则不得未经BSI许可进行复制
PAS2050:2011
出版和版权信息
本文档中显示的BSI版权声明表明了何时 文件最后发布。
© BSI 2011
ISBN978 0 580 71382 8 ICS 13.310; 91.190
以下BSI参考资料与本标准的工作有关: 委员会参考ZZ/1
出版历史
自发布后发布的修订版
PAS2050:2011
内容
页
SI2 11
7数据 18
7.1概述 18
7.2数据质量规则 18
7.3主要活动数据 18
7.4辅助数据 19
7.5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 19
产品寿命周期 20
7.7数据采样 20
7.8非CO2牲畜和土壤的排放数据 20
7.9有关燃料、电力和热量的排放数据 20 .
7.10分析的有效性 21
8排放分配 22
8.1一般要求 22
8.2废物排放 22
8.3回收材料的使用和回收利用 22 .
8.4与再使用相关的排放物的处理 22
8.5使用热电联产法生产能源所产生的排放量 23
8.6运输排放 23
9.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24
10.符合要求 24
10.1概述 24
10.2索赔依据 25
10.3允许的披露形式 25
附件A(规范)全球变暖的可能性 26
附件B(规范)支持信息的记录 28
选定的国家 29
或可回收材料输入 3 1
的产品 33
参考文献 34
(GWP)相对于CO2 26
1表C-选定国家的默认土地使用变化值 29
该PAS的开发工作由以下机构共同赞助:
Defra(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DECC(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 BIS(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
感谢以下协助制定本规范的组织和个人:
ADAS英国有限公司,杰里米 ·威尔特郡博士;
建筑研究机构(BRE)集团,
JoanneMundy博士;
碳信托基金,格雷厄姆·辛登博士;
萨里大学环境战略中心,罗兰·克利夫特教授;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莫林·诺瓦克;
环境资源管理(ERM),KarenFisher; 温室气体协议,劳拉·德劳克博士; 环境管理研究所和
评估,尼克·布莱斯;
ISOTC207/SC7/WG2标准网,
克劳斯 ·拉登斯基博士,联合召集人;
SCA包装,约翰·斯威夫特;
SJS咨询公司,桑迪·史密斯;
食品和饮料联合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部,斯蒂芬·里 森;
联合利华安全与环境保证中心,亨利·金;
WRAP(废物和资源行动方案),Keith詹姆斯;
Defra的技术顾问:博士。多萝西·麦克斯韦尔, 全球景观可持续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BSI还征求了其他各方的意见。感谢在本PAS开发过程中咨 询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专家贡献。
超级会话
本公开提供的规范将取代已撤回的PAS2050:2008。
本文档的使用
在编制本PAS时,已假定其规定的执行将委托给适当的合 格和有经验的人,并供其使用。
本PAS由BSI编写并出版,保留其所有权和版权。BSI保留在 收到权威建议后撤回或修改本PAS的权利。本PAS将间隔不 超过两年进行审查,审查产生的任何修订将作为修订的公 开规范发布,并在更新标准中公布。
本PAS不被视为英国标准、欧洲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果 本PAS被提出作为一个完整的英国标准、欧洲标准或国 际标准的基础,它将被撤回。
介绍性约定
本PAS的规定在罗马提出
( i . e.直立)类型。它的要求以主辅动词为“应动词”的句子 来表示。它的建议用主要辅动词是“应该 ”的句子来表达。
评论、解释及一般资料资料(e。g.注释)以斜体字表示 , 并不构成规范元素。
合同和法律考虑
本出版物并不声称包括合同的所有必要条款。用户要对其 正确的应用程序负责。
遵守本PAS本身并不赋予人们对法律义务的豁免权。
©BSI2011年9月iii
PAS2050:2011
0.1一般信息
气候变化仍然是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面临的最大挑战 之一,并将影响未来几十年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IPCC2007[1])。过去和现在的行动,包括释放二氧化碳
(CO2)和其他通过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如燃烧化石燃 料、化学过程的排放和其他人为温室气体来源,将对未来 的全球气候产生影响。
虽然温室气体(GHG)的排放通常被视为全球、国家、企业或 组织层面,但这些群体内的排放可能来自企业内部、企业 之间和国家之间的供应链。与商品和服务相关的温室气体 排放反映了在这些商品和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过 程、材料和决策的影响。
PAS2050是为了响应广泛的社区和行业对评估商品和服务的 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一致方法的愿望而开发的。生命 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是指在创造、修改、运输、储存、使用 、提供、回收或处置此类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释放的排放
。
PAS2050为各组织提供了一种方法,以更好地了解其供应链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PAS的主要目标是为温室气体排放 量化提供共同基础,为有意义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提供信 息并使之成为可能。
在其使用的头两年中,该PAS已被证明一般适用于广泛的 商品和服务,因此其本身并不提供对特定产品部门的特殊 处理。但是,人们认识到,提供补充要求可通过提供以下 服务,帮助将PAS持续应用于特定产品部门内的产品:
a)是允许进行PAS2050评估的各个方面的部门或产品小组 重点;
与特定部门或产品组的主要排放源直接相关的b)规则或 计算要求;
c)明确了如何应用PAS的特定元素
2050年在一个特定的部门或产品组内进行的评估。
为了促进这一点,这个新版本的PAS2050包括一套原则(见 4.3),用于开发将PAS2050应用于特定产品类型的补充要 求。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这些补充要求与本PAS的要求不相冲 突。
虽然本规范中没有对通信技术的要求或标准化,但本PAS支 持以以后可以披露的方式对商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温室气 体排放的评估。因此,我们非常强调要正确地记录过程和 结果。如果实施本PAS的组织选择披露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 全部或部分结果,则也应提供所有相关的支持信息。
如果通信是针对消费者的,用户应参考关于环境索赔的附 加规格或进一步的指导(e。g.ISO140211或英国环境部食 品和农村事务部绿色索赔指导[7]2).
使用PAS2050来量化商品和服务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生命周期 , 有助于在考虑减少产品和服务的排放时的知情决策。
这个PAS关注于一个单一的环境问题(i。e.温室气体排放 及其对气候变化的贡献),但这只是来自特定商品或服务 的一系列可能的环境影响之一。
这些影响的相对重要性可能因产品而异,而且,重要的是要 知道,基于“单一问题 ”评估作出的决定可能对提供和使用 同一产品可能产生的其他环境影响有害。
1)http://www.iso.组织/iso/catalogue_detail吗?csnumber=23146
2)http://www.defra。
gov.uk/publications/2011/06/03/pb13453green-claims- guidance/
iv©BSI2011年9月
PAS2050:2011
PAS2050建立在通过BSENISO14040和BSENISO14044建立的现 有生命周期评估方法的基础上,专门提出了关于评估商品和 服务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这些要求进一步澄 清了与评估商品和服务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这些标准的执
行情况,并确定了具体的原则和技术,包括:
a)从摇篮到门和从摇篮到坟墓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数据 , 作为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一部 分;
b)温室气体范围(见5.1);
全球变暖潜力(GWP)数据的c)标准(见5.3);
d)处理土地利用变化和生物碳源和化石碳源的排放和去除 ;
对产品中碳储存和抵消的影响的e)处理;
关于处理由特定工艺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f)要求;
g)的数据要求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产生的排放量的核 算。
该PAS提供了一种清晰和一致的方法来评估与商品和服务 相关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从而使组织、企业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受益。具体来说,该PAS提供了以下好处:
a)对于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组织,此PAS:
允许对商品和服务的现有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内 部评估;
根据与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便于评估 替代产品配置、采购和制造方法、原材料选择和供应 商选择,并作为服务比较的基础;
为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案提供一个基准;
允许使用一种通用的、公认的和标准化的生命周期温室 气体排放评估方法,对商品或服务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进行量化、管理和潜在的比较;和 SUB支持报告(e。g.公司责任)。
b)为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该PAS为理解在作出购买决定和 使用商品和服务时对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提供 了一个共同的基础。
©BSI2011年9月v
PAS2050:2011
本公开供应规范(PAS)规定了基于关键生命周期评估技术和 原则对商品和服务(统称为“产品 ”)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 排放进行评估的要求。该PAS适用于评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 内温室气体排放的组织,以及评估产品从摇篮到门的温室气 体排放的组织。
规定了确定系统边界、与系统边界内产品相关的温室气体 排放来源、进行分析的数据要求以及结果计算的要求。
这个PAS解决了全球变暖的单一影响类别。它不评估因提供 产品而产生的其他潜在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或问题,
或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关的问题,如非温室气体排放、酸化 、富营养化、毒性、生物多样性或劳动标准。使用本PAS计 算的产品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不能提供这些产 品的总体环境影响的指标,如其他类型的生命周期评估可 能产生的指标。
PAS2050一般适用于广泛的商品和服务。然而,该修订包括 准备和使用补充要求的原则,以为特定行业或产品类别提供 一个集中的方法,从而有助于PAS2050在特定行业或产品类 别内的一致应用。
本PAS没有规定披露或传达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 放的量化结果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所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对于 有日期的参考文献,只适用被引用的版本。对于未注明日 期的参考文件,适用参考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 。
BSENISO14021,环境标签和声明-自声明的环境声明(II类 环境标签)
BSENISO14044:2006,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估-要求和 指南
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国家温室 气体储存方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注:IPCC2006年的后续修订也适用。
IPCC2007,气候变化2007:物理科学基础。第一工作组对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的贡献[所罗 门S、秦D、曼宁M、陈Z、侯爵M、艾弗里KB、TignorM、米 勒HL(编辑)]。英国剑桥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第 996页。
注:IPCC2007年的后续修订也适用。
3术语和定义
对于本PAS的目的,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分配
在正在研究的产品系统和一个或多个其他产品系统之间 划分共享过程或产品系统的输入或排放
3.2预期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使用二次数据(3.41)或初级活动数据(3.34)和二次数 据组合计算的产品(3.35)的温室气体(3.39)排放的初 始估计
3.3生物原性
来自生物量,但不是来自化石或化石来源
3.4生物碳
生物质中所含的碳
注意:为了根据本PAS进行计算2从空气转化为非生物质 碳酸盐被计算为生物碳。
3.5生物质
生物来源的材料,不包括地质构造或转化为化石的材 料
[改编自CEN/TR14980:2004,4.3]
3.6资本性商品
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使用的货物,如机械、设备和建筑 物
3.7二氧化碳当量(CO2e)
用于比较a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温室气体变成二氧化碳
[bsISO14064-1:2006,2.19]
注1:术语二氧化碳(CO2)不应与二氧化碳当量(CO)相混淆 2e).
注2CO2E的计算方法是将一个给定的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 它的全球变暖潜力(关于全球变暖潜力的定义,见3)。
.23
注3:除一氧化碳以外的温室气体2,都被转化为它们的 CO2e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定义的100年 全球变暖潜力造成的单位辐射强迫。
3.8碳储存
保留来自生物或化石来源或大气来源的碳
3.9热电组合式(CHP)
在一个过程中同时产生可用的热能、电能和/或机械 能
3.10消耗品
过程发生所必需的辅助输入,但不构成过程中产品或副 产品的有形部分
注1耗材与资本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预期寿命为一年或更 少,或需要补充一年或更少(e。g.润滑油、工具和其他快速 磨损的输入过程)。
注2:产品生命周期中的燃料和能量输入不被视为消耗 品。
.113个消费者
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者
3.12副产品
来自同一单元工艺或产品系统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 品
[bsenISO14044:2006,3.10]
注意:当一个单元工艺可以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时 , 只有当其中一种不能不生产时,它们才被视为副产品。
3.13从摇篮到门
生命周期阶段,从提取或获取原材料到产品离开组织进行 评估的点
PAS2050:2011
生命周期阶段,从原材料的提取或获取,再到废物的回 收和处理
.153数据质量
与它们的处理能力相关的数据的特征 满足规定的要求
[BS EN ISO14044:2006, 3.19]
3.16下游排放
与实施本PAS的组织所拥有或运营的过程之后的产品生命 周期中发生的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173经济价值
产品、副产品或废物的市场价值(废物的定义见 3.49)
3.18排放系数
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用CO表示2e(3.7)和相对于一个 活动单位
注意例如,kgCO2e单位输入。排放因子数据将从次要数 据源中获得。
3.19(温室气体)排放
释放到空气中,并排放到水和陆地上,导致温室气体进 入大气中
3.20食品和饲料
拟供人或动物食用的固体或液体形式的物质
3.21化石碳
化石材料中含有的碳
注:化石材料的例子有煤、石油和天然气。对于PAS,泥 炭也将被处理为化石材料。
3.22功能单元
作为参考单元使用的产品系统的量化性能
[bsenISO14044:2006,3.20]
注:对于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目的,功能单位可以是一个单 项的产品或一个普遍接受的销售数量(e。g.1朵玫瑰或112朵 玫瑰)。
PAS2050:2011
描述给定温室气体的一个质量单位相对于等效单位CO的辐 射强迫影响的因子2在给定的时间内
[bsISO14064-1:2006,2.18]
注意CO2的GWP为1,而其他气体的GWP相对于CO的GWP表示2. 附件A载有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产生的100 年期间的全球变暖潜力。
3.24温室气体(温室气体)
大气中的气态成分,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在地球表面、 大气和云发出的红外辐射光谱中吸收和发射特定波长的辐 射
注意:本PAS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是在 附件A。
3.25输入
进入一个单元工艺的产品、材料或能量流 [bsenISO14040:2006,3.21]
3.26中间产品
单元进程的输出是对系统内部进一步转换的其他单元进程的 输入
3.27土地利用变化
对人类使用土地的目的的改变(e。g.在农田、草地、 林地、湿地、工业用地之间)
注1被评估产品生产地点土地使用的变更称为直接土地使用 变更。
注2其他地方土地使用的变化称为间接土地使用变化。
3.28生命周期
一个产品系统的连续或相互关联的阶段,从原材料的获取 或自然资源的生成到生命的结束,包括任何回收或回收活 动
[改编自BSENISO14040:2006,3.1]
3.29生命周期评估(LCA)
编制和评估一个产品系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输入、 输出和潜在的环境影响
[bsenISO14040:2006,3.2]
3.30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由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和在产品指定的系统边界 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
注意:这包括在产品生命周期范围内与过程相关的所有排放 和清除,包括产品的获取、创建、修改、运输、存储、操作 、使用和寿命结束处置。为了避免不适当的重复,文中并不 总是提到删除,但评估应包括删除发生的地方。
PAS2050:2011
任何一个温室气体排放来源的贡献都超过了与被评估产品 相关的预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
注意:已经确定了1%的物质阈值,以确保生命周期中非常 小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不需要与更重要的来源相同的处理。
3.32补偿
通过在与被评估产品的生命周期无关的过程中消除或防止释 放温室气体排放,声称减少与一个过程或产品相关的温室气 体排放的机制
注:根据《京都议定书》[3]购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 的认证减排。
3.33输出
离开一个单位工艺的产品、生产材料或能源
[改编自BSENISO14044:2006,3.25]
注意:生产材料可能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 产品和排放物。
3.34主要活动数据
对产品生命周期中活性的定量测量,再乘以适当的排放因 子,就可以确定一个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注1主要活动数据的例子包括使用的能源量、生产的材 料、提供的服务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注2主要活动数据源通常优于次要数据源,因为这些数据
将反映过程的具体性质/效率以及与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 放。
注3主要活动数据不包括排放因子。
.353产品
良好或服务
票据服务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元素。例如,提供的服务可 能包括以下内容:
a)在消费者提供的有形产品上进行的活动。g.需要修理 的汽车);
b)是对消费者提供的无形产品进行的活动。g.准备 纳税申报单所需的损益表);
c)是一种无形产品的交付。g.在知识传播的背景下提供信 息);
d)是为消费者创造的氛围(e。g.在酒店和餐馆);
e)软件,它由信息组成,通常是无形的,可以以方 法、交易或程序的形式存在。
[改编自BSISO14040:2006,3.9]
3.36产品类别
能够实现同等功能的产品组[BSISO14025:2006,3.12]
3.37产品体系
收集具有基本流和产品流的单元流程,执行一个或 多个已定义的功能,从而为产品的生命周期建模
[bsenISO14040:2006,3.28]
3.38生产材料
用于生产产品的初级或二级材料
注意:次要材料包括可回收材料。
[bsenISO14040:2006,3.15]
.393(GHG)移除
从大气中吸收和隔离温室气体
注意:清除通常发生在CO2在光合作用过程中被生物源物质 吸收。当产品吸收CO时,也可能发生清除2在使用。
PAS2050:2011
来自非化石能源的能源:风能、太阳能、地热、波浪、潮 汐、水电、生物质、垃圾填埋气体、污水处理厂气体和生 物气体
[改编自指令2001/77/EC,第2条[4]]
3.41次级数据
从产品生命周期中包含的工艺排放以外的来源获得的数据
注意S?)onpeJ ( pe斗eeJ?ns?p wV?n dJ!meJ ( e)斗 !v!斗( pe斗eeJ?no斗eve!leql?oJ !斗 !s !mdJe)斗 !)el斗ooq斗e!n dJ!meJ ( e)斗!v!斗( pe斗e.
3.42补充要求
适用于特定产品类型或产品部门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 量化要求,以加强PAS2050的应用
3.43系统边界
指定哪个单元流程是产品系统的一部分的标准集 [bsenISO14040:2006,3.32]
3.44单位工艺
在执行生命周期评估时,所分析数据的生命周期的最 小部分
3.45上游排放
与所发生的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
由本组织拥有、经营或控制的 实现这个PAS
3.46使用阶段
从产品向消费者转移到转移到再回收和废物处理之间发生 的产品生命周期的一部分
注意“oJs?颈静脉s, 斗V?ns?dVes?!n)lnp?s斗 V?dJov!s!on o}斗V?s?颈静脉.
3.47使用概况
确定在使用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
3.48有用能量
通过取代另一种能源来满足一种需求的能源 能源
注意“oJ?xemdl?,wV吗?J?V?e斗 dJopn)斗!on }Jome DHd nn!斗 !s n斗!l!z?p 斗om?斗 ep?menp }oJ V?e斗
斗Ve斗wesdJ?v!onsl (m?斗 q ( eno斗V?J }oJ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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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个废物
持有人丢弃或打算丢弃或被要求丢弃的材料、副产品、 产品或排放物
©BSI2011年9月6
PAS2050:2011
4原则及实施
应使用LCA技术对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评估(见注)
。除非另有说明,对产品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评估 应采用归因方法,i。e.通过描述由于交付特定数量的产品 功能单元所产生的输入及其相关排放。
注意7DA斗?DVn!bn?seJ?sd?D!J?p!n:
S3NISOLv0v0enp:S3NISOLv0v。mv?j吗?斗V?edJoeDV p?sDJ!q?p !n 斗V?s?s斗enpeJps !s !nDomde斗!ql?w!斗V 斗V?J?bn!J?m?n斗so}斗V!sdAS, 斗V?J?bn!J?m?n 斗so}斗V!sdAS斗e入?
dJ?D?p?nD?.
4.2原则
声称评估符合本PAS的组织应确保对产品的生命周期温室 气体排放的评估是完整的,并仅适用于所进行评估的产 品。他们应能够证明在进行评估时已经遵守了以下原则 :
a)相关性:已经选择了适用于评估特定产品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数据和方法。
b)完整性:在系统内产生的所有产品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 排放和清除,以及对评估该产品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提 供实质性贡献的特定产品的时间边界,都已包括在内。
c)一致性:假设、方法和数据在整个量化过程中以相同的方 式应用,并支持可重复的、可比的结果。
d)的准确性:偏差和不确定性已经尽可能地减少了。
e)透明度:根据本PAS进行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 结果将向第三方披露,即温室气体
提供与排放有关的信息,足以支持信息披露,并允许该 第三方有信心地作出相关决定。
注意电视?eqov?dJ!nD!dl?seJ?eped斗?vL:Z009, Dlens?E.
4.3补充要求
本修订版PAS2050的规定,因为它们的使用可以加强PAS2050 在某些产品部门或类别中的应用。在有补充要求并符合补充 要求的地方
根据本条款的原则a)至i),这些要求应用于支持将PAS2050 应用于为其开发的产品部门或类别。
支持PAS2050所使用的补充要求应如下:
a)补充:本PAS中具体规定的补充和不冲突的要求和相关指 导;
b)得到广泛认可:在国际、国家、行业或部门范围内 ;
c)的包容性和基于共识:通过一个对利益相关者开放的透 明过程进行开发;
d)的范围适当:具有直接适用于特定利益相关者基础 的范围和要求;
e)协调:在考虑了相关的现有产品部门或类别规则、指导 或要求后,通过采用、引用或建立这些规则来开发。
有正当理由不被采纳的,应当在补充要求中明确说明 其理由。
f)综合性:通过包含PAS2050允许的具体要求来解决相关 产品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
g)证明:通过纳入确定和解释PAS2050中提供的评估方法 的补充内容的理由,并确认本条款的a)至h)中规定的 原则如何得到满足;
h)公开可用:无使用限制和在公共领域;
i)维护:确保随时间推移的有效性。
注意1I斗!年代?xd吗?D斗?p 斗Ve斗 !n p?v?lod!n6
sndl?m?n斗eJ ( J?bn!J?m?n斗s}oJe 6!v?n dJopnD斗 oJ dJopnD斗s?D斗oJew!p?DJoss-s?D斗!on o}s斗e入 ?Volp?Jsw!ll Vev?q?n 6!v?n 斗V?odoJ斗nn!斗( 斗o Don斗J!qn斗?斗o斗V?!J p?v?lodm?n斗.
PAS2050:2011
注2在未首先考虑采用或修改现有规则(如ISO14025下的
pcr)的情况下,不得制定补充要求。可能有正当的理由不 采用现有规则(e。g.在规则与PAS2050相冲突的地方)。
这些理由应明确证明,并记录在支持补充要求的理由范围 内。
注3补充要求可能包括产品类别规则(pcr)(见ISO14025)、 产品规则、产品足迹规则或特定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可 以被证明满足上述原则。
注4.据设想,根据PAS2050,将免费提供补充要求。
注5建议对根据本条款a)至i)中确立的原则制定的补充要求 进行独立核查,并将大大提高其可信度。为经核实的补充要 求建立一个共同的登记设施将大大便利使用它们。
BSIPAS2050网页3将提供该领域的信息(验证和注册)。
4.4记录保存
支持使用本PAS进行的评估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B 中确定的数据和本PAS中要求的其他数据,应以适合于分 析和验证的格式进行记录和维护。
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
.54实施
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 产品的去除物应确定为:
a)从摇篮到坟墓的量化,包括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产生的排放 和去除;或
b)从摇篮到门的量化,其中包括在产品离开组织进行评估并 转移给另一方之前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量。
3)www.bsigroup.com/PAS2050
PAS2050:2011
5排放和移除
5.1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范围
应包括5.1.1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量
对大气层的排放和清除
在评估被评估产品的总体温室气体排放时,应计入大气的 排放。该评估应包括附件A中列出的由所有产品的化石来源 和生物来源产生的气体,但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产品除外
。
对于食品和饲料,可以排除成为产品一部分的生物来源产 生的排放和去除。此排除条款不适用于:
用于食品和饲料生产的a)排放和生物碳的去除(e。g.该生 物碳不成为产品的一部分;
b)非CO2由于废弃食品和饲料的降解和肠道发酵而产生 的排放物(5。1.1.1) ;
c)材料中属于最终产品的一部分但不打算被摄入的任何生物 成因成分(e。g.包装
注1这个允许的异常避免了计算CO的需要2由消费和消化食 物和饲料以及人类和动物废物所造成的排放和清除。
注2食品和饲料不太可能持续超过100年的评估期;然而, 如果,需要解决碳储存的影响(5.2和5.5)。
注3:其中食品和饲料不包括对可能同时含有食品和非食品 的产品的评估
食物使用(e。g.植物油)很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 特定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可能根据产品的预期或实际使用 而有所不同。
注4.寿命为20年或以上的植物或树木中含有的碳(e。g.不 是产品本身而属于产品系统的果树),应以与土壤碳(5.7 ) 相同的方式处理,除非植物和树木是由过去20年内发生 的直接土地利用变化造成的(5)。.6
5.1.1.1包含非co2由食物和饲料产生的排放物
非CO2食品和饲料的排放应包括在计算产品生命周期的温室 气体排放中。如果生物源的排放和去除被排除在外,非co 的GWP因子2来自生物碳源的排放量(e。g.哥伦比亚2从大气 中移除,随后以CH的形式发射出来4)应予以纠正,以考虑 到CO的去除2这就产生了生物碳源。
CH的5.1.1.2包含4能源排放
其中CH4排放物被捕获并用于产生带有CO排放的能源2 ,对 此类排放物的处理应符合第8.2.2条的规定。
5.1.2产品生命周期过程
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和排放的评估应包括5.1.1中 确定的排放和去除,包括但不限于:
a)的能源使用(包括能源,如电力,它们本身是由与温 室气体排放相关的过程产生的);
b)燃烧过程;
c)化学反应;
制冷剂和其他逃亡温室气体的d)损失; e)过程操作;
f)服务的提供和交付;
g)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变化; h)牲畜生产和其他农业过程; i)废物管理。
注:第6.2条关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排放评估,以及第7条。
5.2纳入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时间段
对产品生命周期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的评估应包 括在产品形成后的100年时间内发生的5.1中确定的温室气 体排放和去除(i。e.100年评估期)。
如果已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产品制定了有关评估 期间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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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全球变暖潜力(GWP)
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去除应按质量进行测量,并应转化为
CO2e使用最新的IPCC100年全球变暖潜力(GWP)系数(附件A) , 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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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飞机的排放和清除
对飞机运输产生的排放和清除的GWP不得适用乘数或其他修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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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ra/DECC公司报告的温室气体转换因素指南:排放因素的 方法论文。I}Jep!e斗!v?}oJ)!n6 !se))onn斗?p }oJ !n edeJell?less?ssm?n斗, 斗V?n 斗V?on斗)om?!n)lnp!n6 Jep!e斗!v?}oJ)!n6 sVonlp q?J?)oJp?p s?deJe斗?l ( enp )l?eJl ( p!}}?J?n斗!e斗?p.
5.5产品中的碳储存
5.5.1储碳的处理
在100年评估期内,部分或全部未排放到大气的,在此期间 未排放到大气的部分,作为储存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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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非DOZ?m!ss!负载,sn)VesDHv,)ene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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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ssm?n斗, dJov!s!在…上smep?!n6.4.9.3.2包括附件 E。
5.5.2、记录碳储量评估的依据
如果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包括一些碳储存,应 记录计算储存碳量的数据来源以及产品100年评估期间的碳 储存概况(4.4)。
5.6土地的纳入和处理 使用变更
5.6.1一般
直接土地使用变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排放应对来自该 土地的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输入进行评估,并应包括在产 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
如果已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有关土 地使用变化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
如果未使用这些补充要求,则应根据附件C中提供的默认土 地使用变化值来评估该产品产生的排放量。
对于附件C中未包括的国家和土地使用变化,产品产生的 排放应使用包含的根据Z009IdDD9n!Ne斗!onel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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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n斗oJ!?s.
©BSI2011年9月10
对土地使用变化影响的评估应包括在进行评估前发生的不 超过20年或单个收获期的所有直接土地使用变化(以较长 的时间为准)。在该期间,直接土地使用变化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总量和排放总量,应包括在该期间每年的平均分 配基础上,对该土地产生的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 中。
注1:可以证明土地使用变化发生在20年前,不包括土地 使用变化的排放,因为土地使用变化导致的所有排放都 在PAS应用之前已发生。
注2土地利用的变化可能导致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由于土 地使用变化的直接结果(而不是由于长期管理做法的结果 ) , 通常不会发生迁移,尽管人们认识到这可能在特定情 况下发生。土地利用直接变化的例子是将用于种植作物的 土地转变为工业用途或从林地转变为农田。导致排放或清 除的所有形式的土地使用变化都应包括在内。间接土地使 用变化是指由于其他地方的土地使用变化而导致的土地使 用转换。
注3虽然温室气体排放也来自于间接的土地利用变化,但计 算这些排放的方法和数据要求尚未充分开发。因此,本土 地使用评估计划不包括对由间接土地使用变化引起的排放 量的评估。在本PAS的未来修订中,将考虑纳入间接土地利 用变化。
.25.6产品的可追溯性有限
在进行评估之前(以较长者为准),确定不超过20年或单 一收获期的土地使用变化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气体排放 时,应适用以下等级:
a)在已知生产国且已知以前的土地使用时,土地使用变化 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应是该国土地使用从以前的 土地使用变化到当前的土地使用所产生的排放;
b)在已知生产国,但不知道以前的土地使用情况的地方,
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为该国该作物的 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平均排放量的估计量;
c),如果不知道生产国和以前的土地使用情况,则土地使 用变化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为该商品在其种植国 家的平均土地使用变化排放量的加权平均值。
注意:作物种植的国家可以根据进口统计数据确定,可以采 用不低于进口重量90%的临界值。
5.6.3对土地使用变化时间的了解有限
如果土地使用变化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或单一收获期, 在进行评估之前(以较长者为准),应假定土地使用变 化发生在以下任何一方的1月1日:
a)是可以证明土地利用发生变化的最早年份;或
b)将在进行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量评估的当年1月1日进行
。
5.6.4记录土地利用变化的类型和时间
与产品输入相关的土地使用变化的数据来源、位置和时 间应由组织记录并保留(4.4)。
注:可以利用一些信息来源,例如卫星图像和土地调查数 据,来证明对以前土地使用的了解情况。如果没有记录,
可以使用当地以前的土地使用知识。
5.7现有系统中土壤碳素变化的处理
如果不是由土地使用变化(5.5)引起的,包括排放和去除 在内的土壤碳含量的变化应被排除在本PAS下的温室气体
排放评估之外,除非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在补充要求中 作出规定。
如果已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对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有关土 壤碳变化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这些要求。
注1这种排除是指耕作技术、作物类型和对农业土地采取 的其他管理行动等变化。它没有提到土地使用变化对碳排 放的影响,这是包括在5.6中。
PAS2050:2011
注2土壤在碳循环中很重要,无论是作为碳的来源和汇,人 们承认,对不同技术对农业系统的影响的科学认识正在提 高。为此,规定了今后的补充要求或对PAS2050年的要求进 行修订,以有助于纳入土壤碳变化所产生的排放和清除。
5.8抵消
温室气体排放抵消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自愿抵消计划或国 家或国际认可的抵消机制,不得在任何时候被用来评估产 品的温室气体排放。
注意,这个PAS的意图是反映了
在实施外部措施以抵消温室气体排放之前,生产过程中的 温室气体强度。使用能源可以降低对大气的温室气体排放 , 从而实现较低的排放因子,如可再生电力(见7.9.4)或 具有碳捕获和储存的传统热发电,这不是一种抵消形式。
对产品生命周期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应以允许 CO质量的方式进行2e将根据该产品的每个功能单元来确 定。功能单元应记录为两个重要数字。
如果一种产品通常采用可变的单位尺寸,则温室气体排放量 的计算应与单位尺寸成正比(e。g.每公斤或每升货物,或每 月或每年提供的服务)。
如果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建立 首选分析单元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
注1对于服务,可以根据时间建立适当的报告单位(e。g.与 互联网服务相关的年度排放量)或事件(e。g.与酒店住宿相 关的每晚排放量)。
注2:功能单元可能因评估活动的目的而有所不同。例如 , 内部组织报告的功能单元可能不同于告知消费者的功能 单元。
PAS2050:2011
6系统边界
系统边界应为每个评估产品明确定义,并应包括符合6.4的 所有材料生命周期过程(6.3),并受6.5的除外规定。
如果已经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规定 系统边界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这些要求。
注1重要的是,在设置系统边界时,明确识别产品生命周期 中可能发生拆卸的点,以便在库存过程中收集相关的删除数 据。为具有生物来源的材料计算的去除量应仅反映该材料中 嵌入的碳量,与5.1一致。
注2应考虑到系统范围内不同工艺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的物质贡献(见6.3)。
6.2从摇篮到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和 移除评估
.2.16从摇篮到门的系统边界
确定为从摇篮到门的评估的系统边界应包括5.1中确定的排 放和清除,直到产品离开进行评估的组织,并转移给非消 费者的另一方。对于使用回收内容作为输入的产品,与该 材料加工相关的排放和去除应包括在附件D的定义中。
6.2.2从摇篮到门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记录
应明确识别从摇篮到门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信息,以免被 误认为是对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全面评估。
注1应保存所有评估阶段的记录,并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包括对任何临终排放的单独参考(4.4和附件B)。
注2摇篮到门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评估有助于在产品和服务 供应链内提供一致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这种从摇篮到门的 供应链视角可以在供应的不同阶段逐步增加温室气体评估,
直到消费者获得产品或服务(评估将包括整个生命周期产生 的排放和消除排放)。
注3在PAS2050指南中进一步描述了服务的系统边界的例子
。
注4如果从摇篮到门的排放评估信息向其他企业披露,
应明确识别为不代表对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全 面评估,因此不适合向消费者发布。
.36物质贡献和门槛
根据本PAS进行的计算应包括系统边界内有可能对产品 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作出重大贡献的所有排放量和清除 量(见3.31)。
对于产品生命周期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评估 应包括:
a)所有排放源和去除工艺,预计将对功能单元的生命周期 温室气体排放做出重大贡献;和
b)至少95%的预期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
如果进行了初步评估,以协助确定被评估产品的系统边界 , 则所使用的任何次要数据的选择应按照第7.2条进行。
注意:对产品生命周期中温室气体排放来源的初步评估可 以使用次要数据或通过环境扩展输入-排放(EEIO)方法进 行。这一初步评估可以概述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 的主要来源,并确定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主要贡献者。
PAS2050:2011
6.4.1概述
6.4.2至6.4.10中涵盖的生命周期元素应包括在系统边界中 , 用于评估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和 清除。
注1虽然系统边界是由6.4.2至6.4.10中的要求定义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会有来自每个类别的过程或排放
。
注2产品系统通常被描述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生命周期阶段 :原材料、制造、分销/零售、使用、最终处置/回收,每 个阶段分配工艺或排放。描述服务的生命周期可能更加困 难,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阶段都是相关的。例如,原材料、
生产和使用阶段可以被合并到服务交付阶段。生命周期阶 段的定义也可能受到实施该PAS的组织的观点及其在供应链 中的地位的影响。因此,在定义边界和分配每个阶段所包 括的过程和排放时,透明度是很重要的。系统边界的例子 在PAS2050指南中进一步描述。
6.4.2生产材料
形成、提取或转化的材料(包括农业、园艺、渔业和林业) 应纳入评估中,包括所有能源消耗或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与形 成、提取或转化有关。
生产中使用的材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应包括,例 如:
材料来源的发展(e。g.测量、勘探);
开采或提取原材料(固体、液体和天然气,如铁、石油和 天然气),包括所使用的任何机械的排放物;
采购生产材料所用的消耗品;
生产材料的提取和预加工各阶段产生的废物;
Subar肥料。g.N2氮肥产生的排放和肥料生产产生的排放) ;
直接改变土地使用情况。g.排水泥炭地或砍伐森林); 能源密集型的大气生长条件(e。g.加热温室);
由作物生产产生的排放量(e。g.水稻栽培中的甲烷和牲 畜。g.牛的甲烷)。
6.4.3能源
与产品生命周期中能源供应和使用有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 温室气体排放应包括在能源供应系统产生的排放中。
注意:能源排放包括能源生命周期所产生的排放。这包括 在能源消耗点的排放。g.燃烧煤和天然气的排放)和提供 能源所产生的排放,包括电力和热量的产生,以及传输损 失、运输燃料的排放;上游排放(e。g.开采和运输燃料到 发电厂或其他燃烧装置);下游排放(e。g.核发电机运行 产生的废物的处理);以及作为燃料的生物质的生长和处 理。
6.4.4资本商品
除非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有补充要求规定,否则生产产 品生命周期中使用的资本产品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 除应排除在评估之外。
如果为被评估产品制定了有关资本货物处理的补充要求 , 应使用。
注:可对特定产品或产品部门的资本货物重要性进行评 估(包括对现有研究)的参考。如果发现资本品对这些 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有重大贡献,则关于如何将资 本品纳入评估的要求和指导应作为补充要求的一部分
6.4.5制造和服务提供
作为产品生命周期的一部分,制造和服务提供所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和清除,包括与使用消耗品相关的排放,应包 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
如果工艺用于制作新产品时,与原型活动相关的排放应分 配给工艺的结果产品和副产品。
PAS2050:2011
由于场所经营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包括来自工 厂、仓库、中央供应中心、办公室、零售网点等的温室气 体排放,应包括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
注意:操作包括房屋上的照明、供暖、冷却、通风、湿度 控制和其他环境控制。划分仓库等经营所产生的排放的适 当方法是利用产品的停留时间和所占用的空间量作为划分 的基础。
6.4.7传输
构成产品生命周期一部分的道路、空气、水、铁路或其他 运输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应包括在对产品生 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中。
如果已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与运输 有关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这些要求。
注1与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控制要求相关的排放。4.8.为了 避免重复计算,小心是必要的。g.用于冷藏运输)。
注2: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与运输燃料有关 的排放。管道、传输网络和其他燃料运输活动所产生的排 放)。
注3运输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与个别过程相关的运输 产生的排放,如工厂内输入、产品和副产品的移动(e。g. 通过传送带或其他局部运输方法)。
注4:其中产品被分销到不同的销售点(i。e.一个国家的 不同地点),由于运输要求的不同,与运输有关的排放将 因地点而异。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组织应根据产品在每个 国家的平均分布情况,计算与运输产品相关的温室气体的 平均释放量,除非有更具体的数据。如果同一产品在多个 国家以相同的形式销售,则可以使用特定国家的数据,或 者其平均值可以根据在每个国家销售的产品数量进行加权
。
储存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排放物应包括在产品生命周期温 室气体排放评估中,包括:
a)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任何时间点存储输入物,包括原 材料;
b)环境控制(e。g.在产品生命周期(6.4.6)中的任何时 刻,与产品相关的冷却、加热、湿度控制和其他控制)
, 用于产品可能储存的工厂的操作,包括环境控制; 产品在使用阶段的c)存储;
d)存储前的再利用,回收或处置活动。
注:6.4.8中确定的温室气体排放与6.4.6中未涵盖的储 存活动有关。
如果已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为被评估的产品制定了 有关产品存储的补充要求,则应使用这些要求。
6.4.9使用阶段
6.4.9.1一般原则
因使用产品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应包括在产品生 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中,但须根据从摇篮到门评估 的6.2的规定。与产品使用阶段使用的能量相关的排放因 子应按照6.4.3进行确定。
注意:能源使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是基于特定国 家的能源年平均排放系数,除非能够证明不同的排放系数 更能代表产品的能源使用特征。例如,如果使用阶段包括 消费者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用电量,则将使用特定国家的 每年平均电力排放因子;如果同一产品被供应给多个国际 市场,则该产品在使用阶段使用的能源的排放因子将是产 品供应国家的平均排放因子,按不同国家提供的产品的比 例加权。
6.4.9.2使用配置文件的基础
产品使用阶段的使用概况的确定应基于以下优先顺序的 边界定义层次:
1)根据4.3中所述的原则提出的补充要求,其中包括被评 估产品的使用阶段;
2)发布了国际标准,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使用阶段;
3)发布了国家指南,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使用阶段;
4)发布了行业指南,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使用阶段。
如果没有根据本条款第1-4点建立确定产品使用阶段 的方法,则确定产品使用阶段的方法应由进行产品温 室气体排放评估的组织建立并进行记录。
当在使用阶段因能源使用而产生排放时,使用概况应记录产 品使用的每种能源类型的排放因子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如果 排放因子不是单个国家的年平均排放因子,则排放因子的确 定应包括在使用相位分布的记录中,并保留(4.4)。
注意:制造商推荐的实现功能单元的方法(e。g.在指定温 度下用烤箱烹饪指定时间)可为确定产品的使用阶段提供基 础。但是,实际的使用模式可能与推荐的使用模式不同,
使用配置文件应该寻求表示实际的使用模式。
6.4.9.3使用阶段性温室气体评估的时间段
6.4.9.3.1应包括在为期100年的评估期间内,在产品使用 阶段产生的第5.1节中规定的排放和去除物。如果产品的使 用阶段导致温室气体排放,100年评估期间预计的总排放应 包括在该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就好像在100年评估 期开始时一样。
.4.9.3.26希望确定在使用阶段长期排放的影响的组织应 与6.4.9.3.1中规定的单次排放评估分开进行,前提是两种 结果同时记录。用于计算产品使用阶段产生的延迟排放的 加权平均影响的方法应见附录E。
PAS2050:2011
如果使用阶段排放和去除构成根据本PAS进行的评估的一 部分,则应记录并保留产品使用阶段评估基础的细节(4. 4和附录B)。
6.4.9.5本产品对其他产品使用阶段的影响
如果一种产品的操作或应用导致另一种产品的使用阶段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该变化 应排除在被评估产品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之外
。
6.4.10最终处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最终处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e。g.通过垃圾填埋、
焚烧、掩埋和废水处理的废物)应包括在产品生命周期温室 气体排放的评估中,根据6.2的摇篮到门评估的规定和8个 废物排放。.2
废物处置概况的确定应遵循数据质量规则(7.2),并基于 以下优先顺序的边界定义层次:
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1)的补充要求,其中包括被评估 产品的废物处理概况;
2)发布了国际标准,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废物处理概况;
3)发布了国家指南,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废物处理概况 ;
4)发布了行业指南,指定了被评估产品的废物处理概况
。
在哪里没有确定废物的方法
产品的处置概况已根据本条款第1-4点建立,确定废物处置 概况的方法应由进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组织建立。
在废物处理中的能源使用产生排放时,应记录产品处置过程 中使用的每种能源类型的排放因子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如果 排放因子不是单个国家的年平均排放因子,则排放因子的确 定应包括在废物处理概况的记录中,并保留(4.4)。
注意:如果废物来自可回收材料,与该废物相关的排放包 括在回收材料排放评估中(见附件D)。
6.4.10.1最终处理后的温室气体排放时间段
应包括100年评估期间最终处置产生的5.1中规定的温室气体 排放。如果材料或产品的最终处置导致温室气体排放(e。g. 送往垃圾填埋场的食物废物分解),预计在100年评估期内发 生的总排放量应纳入导致处置的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估 , 就像在100年评估期开始时一样。
6.4.10.2最终处置期间排放的影响
实体希望确定在处置阶段长期排放的影响,可以与
6.4.10.1.1中规定的单一排放评估分开进行,前提是两 种结果同时记录。用于计算产品使用阶段产生的延迟排 放的加权平均影响的方法应见附录E。
最终处置后的6.4.10.3活动
当最终处置产生的排放物被转移到另一个系统时(e。g.垃 圾填埋引起的甲烷燃烧、废木材纤维燃烧),对产生排放的 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应反映该转移产生的排放,如 8.2所述。
6.5系统边界排除
产品生命周期的系统边界应排除与以下因素相关的温 室气体排放:
a)人类能量输入到过程和/或预处理(e。g.如果水果是用手
采摘的,而不是用机器采摘的); 消费者进出零售点的b)运输;
c)对员工进出正常工作场所的运输;
d)动物提供运输服务。
17©BSI2011年9月
PAS2050:2011
7数据
与产品相关的数据应包括该产品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温 室气体排放和清除。
7.2数据质量规则
在确定用于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评估的主要活动数据和次要 数据时,应采用以下偏好。
a)为与时间相关的覆盖范围(e。g.数据年龄和收集数据的
最小时间长度);首选针对被评估产品的时间数据。
b)为地理特异性(e。g.地理学的
收集数据的地区,如地区、国家、地区);应首选被 评估产品的地理特定数据。
c)为技术覆盖范围(e。g.数据是与特定技术相关还 是混合
技术);应首选被评估产品的技术特有的数据。
d)为信息的准确性(e。g.数据、模型和假设);应首选最 准确的数据;
e)对于精度:测量每个数据表示的数据值的可变性(e。g.
更精确的数据。e.具有最低的统计差异)应优先考虑。
此外,还应记录以下文件:
1)完整性:(被测量的数据的百分比,以及数据代表感兴 趣的总体的程度;样本量是否足够大,测量的周期性是 否足够,等等)。
2)一致性:(定性评估数据的选择是否在分析的各个组成 部分中统一进行)。
3)可重复性:(定性评估有关方法和数据值的信息在多大 程度上将允许独立的从业者重现研究中报告的结果)。
4)数据来源:(参考数据的主要或次要性质)。
注1改编自BSENISO14044:2006,4.2。3.4.3.注2温室气 体排放评估应使用可实现的最佳质量数据,尽可能减少偏 差和不确定性的数据。
最佳质量数据的确定可以由一个数据评分框架来支持,该 框架允许组合数据质量的不同属性。
7.3主要活动数据
主要活动数据应从实施本PAS的组织所拥有、运营或 控制的流程中收集。主要活动数据要求不适用于下游 排放源。
如果实施本PAS的组织在将产品提供给其他组织或最终用户 之前没有对产品的上游温室气体排放贡献10%或以上,主要 活动数据的收集应适用于该组织拥有、运营或控制的工艺以 及任何上游温室气体排放累积贡献10%或以上的排放。10%的 贡献数字应根据除100年评估期间可能释放的任何储存碳以 外的净排放量计算。
应为单个过程或正在发生过程的场所收集主要活动数据, 并应代表收集这些数据的过程。如果需要,副产品之间的 分配应按照第8.1.1节的规定进行。
如果实施该要求需要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物理测量,则获 取主要活动数据的要求不适用(e。g.测量CH4来自牲畜或氮 的排放物2化肥产生的O排放)。
注1获取不受实施PAS的组织控制的操作的主要数据(i 。e.上游排放量)
提高组织区分其产品和其他产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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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如果一个组织对其产品的供应施加条件,例如零售商指 定向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或包装方式,这是对实施PAS的组 织上游流程的控制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对主要活动数 据的要求适用于实施此PAS的组织的上游流程。
注3主要活动数据的例子是测量过程中的能源或使用材 料的情况,或运输中的燃料使用。
注4为具有代表性,主要活动数据应反映在生产过程中通常 遇到的特定于被评估产品的条件。例如,如果需要产品冷藏 , 则与该冷藏相关的主要活动数据(e。g.所使用的能量量和 制冷剂的泄漏量)应反映制冷设备的长期运行,而不是与通 常较高的时期(e。g.8月)或更低(e。g.1月)能耗或制冷剂 逃逸。
注5牲畜及其粪便和土壤排放作为次要数据(见7.4)。
注6材料输入卷被视为主要数据,只要这些输入经过一个 转换过程(i。e.通过零售、批发、进口/出口或重新包装 处理的货物数量不符合本条款要求的主要活动数据)。
注7如果从摇篮到门的排放评估信息用于特定的输入材料,
并已包含在PAS2050的认证中,可假定其中包含至少10%的原 始数据。如果已通报了主要数据的确切比例,则该数字可用 于评估。
7.4二次数据
7.4.1一般
次要数据应用于尚未获得主要活动数据的输入。
7.4.2使用PAS2050温室气体评估信息作为次要数据
如果数据符合本PAS的要求(e。g.来自供应商的从摇篮到 门的信息)可用于被评估产品的生命周期的输入,应优先 使用该数据,而不是其他次要数据。
7.4.3其他辅助数据
如果没有第7.4.1条规定的二次数据,则应使用数据质量规 则(7.2)来选择最相关的二次数据来源。二次数据来源 ( 见7i)应确认二次数据来源的确定( e。.2g.国家政府、联 合国官方出版物和联合国支助组织的出版物以及同行评审 出版物)比来自其他来源的次要数据更受青睐。
注:参考国际参考生命周期数据系统(ILCD)[2]作为次要 数据的来源,仍在考虑纳入本PAS的未来修订版中。
7.5.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
7.5.1临时非计划变更
如果产品生命周期的意外变化导致温室气体排放评估增加 超过10%,并且经历了超过三个月,则应对与产品相关的 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重新评估。
.27.5计划变更
如果计划改变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或去除产品导致评 估结果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增加5%或以上,则对寿命进 行重新评估
19©BSI2011年9月
PAS2050:2011
应进行与该产品相关的循环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操作。
.67.排放量和去除量的可变性
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关联的
如果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或去除随时间变 化,应收集足够时间的数据,以确定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关 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
如果产品持续供应,应在该产品的长期生产(通常为1年) 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评估。哪里有一个 产品是新的(i。e.已经生产了不到1年)或产品按时间区分 (e。g.季节性产品),对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的评估应涵盖 与被评估产品生产相关的特定时期(见7.2和7.5)。
注1:平均结果应由历史数据提供。
注2能源,特别是电力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可能随时 间而变化。出现这种情况时,应使用与能源有关的温室气 体排放最新估计的数据。
7.7数据采样
如果一个过程的输入来自多个来源,排放和去除数据来自 用于评估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的来源的代表性样本 , 则使用取样应符合7.2下的数据质量要求。
注意数据抽样的例子包括:
a)一个银行可能包括来自其分支机构的代表性样本的数据, 而不是来自所有分支机构;
b)面粉厂可能包括来自谷物来源的代表性样本的数据,而 不是来自所有提供谷物的农场;
c),如果一个工厂有许多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线,它可能包 括来自该生产线的一个代表性样品的数据。
.87.牲畜的非2一氧化碳排放数据 和土壤
非co的估计2牲畜、其粪便或土壤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采 用两种方法中规定的数据质量规则评价最高的方法:
a)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2条 中规定的最高层方法;或
b)是排放国采用的最高层方法。
如果这种输入的预期排放没有产生重大差异,则应使用一 级方法,或从产生排放的国家的国家清单中得出的结果。
注意:如果实施本PAS的组织在评估牲畜、其粪便或土壤产 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时依赖次要数据来源,它们应确认次要 数据来源是否包括直接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排放,还是需 要单独计算。
7.9燃料、电和热量的排放数据
7.9.1一般
燃料和能源数据应包括:
a)所使用的能量量;和
b)为能量输入的平均发射因子(e。g.kgCO2e/kg燃料, kgCO2e/MJ电或热)基于所使用的能源来源。
与产品生命周期中使用的燃料和能源相关的排放应采用与 本PAS相一致的方法计算的排放因子来确定,其中包括来自 燃料输入的排放和其他上游排放。
7.9.2现场发电和供热
如果现场产生和使用电力和/或热量,电力和/或热量的排 放系数应使用本PAS中所述的方法计算,包括燃料输入和 上游排放的排放。
7.9.3场外发电和供热
如果在场外产生电力和/或热量,则所使用的排放系数应为 :
a)的电力和热量由独立来源(i。e.不属于一个更大的能量传 输系统的一部分),与该源相关的排放因子(e。g.对于从 第三方热电联产厂购买热量),根据8.1和8计算的排放 系数);或.5
PAS2050:2011
b)用于通过更大的能源传输系统传输电力和热量,二次数据 尽可能特定于产品系统(e。g.用电所在国家的平均电力 供应排放系数)。
7.9.4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9.4.1符合可再生能源特定排放因子的资格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都可以得到证明的情况下,使用可 再生能源的工艺才能采用可再生能源特有的排放因子。 a)这个过程使用了能量(i。e.使用现场产生的可再生能
源)或使用与产生的能源相同类型的能源(i。e.使用通 过结合不同类型的能源产生的能源传输网络交付的可 再生能源),而另一个过程没有使用所产生的能源,同 时声称它是可再生能源。
b)这种可再生能源的产生并不影响使用同一类型能源的任 何其他过程或组织的排放因素(e。g.可再生电力),并 被排除在全国平均排放因素之外。
如果不满足a)或b)条件,应使用国家平均能源排放系数。
注1: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的证明应独立于其他验证或交易 计划进行。
注2在许多情况下,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排放因子被自动纳入 国家平均能源排放因子。例如,在全国电力排放因子报告中 , 可再生电力通常被认为是零排放电力的来源;是否是一家 公司要求购买可再生电力的低排放因子(e。g.通过购买“绿 色关税”),这也被纳入国家报告,将会重复计算电力的低 排放效益。在许多国家,报告可再生能源发电对国家电力排 放因素影响的方法没有充分发展,无法单独考虑电网平均水 平和具体关税的电力供应。
注3在国家可再生电力的流动准确占,要求7允许公司使用可 再生电力,或购买可再生电力通过专门的关税,使用可再生 电力的温室气体排放(而不是电网平均碳强度)在计算过程 产生的排放。.9.4.2
可再生电力产生的7.9.4.2排放量
对排放物和去除物的评估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包括这些发电项目 在系统内产生的排放和清除
边界规定在6.4.3(e。g.可再生能源
电力来自生物质,排放
与发电相关的,应包括
与直接相关的排放和去除
土地利用的变化、种植、收获、加工、 如适用的生物质运输等)。
7..59.生物质能量和生物燃料的排放量
使用生物质所产生的排放和去除物
(e . g.生物质、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的共同燃烧)
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 由燃料的生产和
燃料的燃烧情况(8.2.1)。
注1:其中生物燃料是由废物产生的(e。g.
在烹饪过程中使用食用油),
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消除都是由
燃料的生产是那些由 将废物转化为燃料。
注2:其中生物燃料不是由废物产生的 (e.g.用油菜或棕榈油生产的生物柴油,
由小麦、甜菜、甘蔗生产的乙醇
或玉米),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相关 与生物燃料的使用包括所有上游
排放(见6.4.3),包括适当的情况 直接土地利用变化排放(见5.6)等 排放和移除。
7.10分析的有效性
从实施该PAS中获得的结果 有效期最长为两年,
除非该产品的生命周期发生了变化
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正在进行评估(见7.5) 在哪种情况下,有效性才会失效。
注:在允许的两年期限内,其长度
分析有效的时间取决于 本产品生命周期的特点。
21©BSI2011年9月
PAS2050:2011
8排放分配
8.1.1分配给共同产品
排放分配和向副产品去除分配的优先方法应按优先顺序排列 :
a)将要分配的单元进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进程,并收集 与这些子进程相关的输入和输出数据;或
b)扩展了产品系统,以包括与副产品相关的附加功能,其 中:
1)被考虑的过程的一个或多个副产品取代的产品;和
2)与置换产品相关的避免温室气体排放代表平均排放量 因提供所避免的产品而产生的。
注1作为2)的一个例子,其中一个过程导致电力共同生产输 出到更大的电力传输系统,这种电力共同生产产生的避免排 放将基于电网电力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注2见BSENISO14044:2006,4.3.4.2(a).
如果这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并且根据4.3中规定的原则制 定了补充要求(e。g.根据物理分配或质量)与被评估的产 品,应使用。当使用时,应采用统一的方法。
a)和b)的方法不可行,适用的补充要求不可行
该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气体排放应根据副产品的 经济价值在副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8.2废物排放
8.2.1一般分配原则
其中废物导致温室气体排放(e。g.在垃圾填埋场处理的有 机物),这些排放物(CO2和非co2)应分配给产生废物的产 品系统。这种分配也适用于没有产生有用能量而燃烧的甲 烷。e.火焰摇曳的
8.2.2废物燃烧与能量回收
如果从废物中产生的废物或燃料被燃烧以产生有用的电力和/ 或热量,温室气体排放应分配给能源的产生。温室气体去除 也应分配给能源发电系统。
8.3回收材料的使用和回收利用
评估可回收或可回收材料产生的排放的方法应在
附件D。
8.4与再使用相关的排放物的处理
如果产品重复使用,每次使用或重复使用的温室气体排放 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估:
8.1.2记录分配假设
实施本PAS的组织应记录分配副产品排放的适用方法。如果
通过扩大产品系统(8.1.1b))进行副产品分配,实施本PAS的 组织应记录关于扩大产品系统的范围和排放的假设。
在哪里
a是该产品的总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 不包括使用阶段的排放;
b是一个给定产品的预期重用实例的数量;
c是由于翻新产品以使其适合重复使用而产生的排放量 (e.g.d是在使用阶段产生的排放物;
e是由运输返回所产生的排放 重复使用的产品;
f是因处置而产生的排放物。
注意:这是一种简化的重用处理,假设是稳定状态,如果 数据可用来考虑系统中的需求模式变化和损失,应该使用 更复杂的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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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2050:2011
.58.由能源生产产生的排放量
使用CHP
从热电联产中产生的能源生产被输出到一个更大的系统(e。 g.向国家电网出口电力),由出口能源产生的可避免的温室 气体排放应按照8.1.1(i。e.电力共同生产所产生的避免排 放将基于电网电力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如果热电联产产生的部分或全部热电被多个工艺使用,热 电联产产生的排放应减去按照8.1.1的规定计算的任何避免 负担。分配应按每种形式输送的有用能源的数量,乘以以 热量和电力输送的每个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进行。温 室气体的排放强度应为:
a)用于基于锅炉的热电联产器系统(e。g.煤、木材、固体 燃料)-每MJ电力排放量:每MJ热量排放量,比例为
2.5:1;
b)用于基于涡轮机的热电联产系统系统(e。g.天然气、
垃圾填埋气体)-每MJ电力排放量:每MJ热量排放量为 2.0:1。
如果使用其他形式的热电联产,实施本PAS的组织应确定 来自正在评估的特定系统的各种类型能源的排放比。
注意:热电联产产生的热和电的排放分配依赖于每个热电 联产系统产生的热与电的特定工艺的比率。例如,以锅炉 为基础的热电联产系统在电力中提供有用的能量:热比为1 :6,每单位电力分配2.5单位的排放,由热电联产系统输 送的每个热单位分配1单位的排放。在这个例子中,热电联 产系统的电:热比为1:6,而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比为2.5 :6。这些结果将随着不同的电力的变化而改变:热电联产 系统的热特性。
.
8.6运输排放
当不止一个产品通过一个运输系统进行运输时(e。g.卡车 、船舶、飞机、列车),运输系统产生的排放应按以下条 件按产品进行划分:
a),其中质量是运输系统的限制因素,即被运输的不同 产品的相对质量;或
b),其中体积是运输系统的限制因素,即被运输的不同产 品的相对体积。
运输排放应包括与从源头到运输点的整个运输过程相关的 排放,包括在未运输产品的任何部分产生的排放(e。g.如 在道路运输中,运送车辆使回程空了)。使用回程来运输其 他产品的,这些旅程的排放物应当分配给回程时运输的产 品。
PAS2050:2011
的产品
该PAS要求在计算产品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时 , 同时考虑到大气的排放和大气中的排放。应使用以下方 法来计算被评估产品的每个功能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确定系统范围内每个活动的排放和清除作为主要活动数 据或次要数据,排放作为正值,清除作为负值。
2)将主要活动数据和次要数据转换为所评估产品的温室气体 排放和排放量。
3)将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数据转换为CO单位2e,将单个 温室气体排放或去除数据乘以相关的GWP。
4)根据以CO表示的5.5.1,计算与产品相关的碳储存的总体 影响2e(5.3),并按照第5.5.2条进行记录。
5)和CO2e在被评估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发生的排放和去除 ( 考虑到碳储存的影响),以确定净CO2e每个功能单位的 排放量(负的或正)。其结果应明确地表示为从摇篮到 大门或从摇篮到坟墓。
10.符合要求
10.1概述
虽然本PAS不要求外部披露或公开沟通评估,但如果要求 符合PAS2050的要求,则应适用10.2和10.3中的规定。这 些规定包括确定所进行的认证/验证的类型(10.2),以 及对如何表达索赔的要求(10.3)。
注意:寻求提出索赔的组织应确保索赔的总体陈述是准确 、清晰和不具有误导性的,以遵守有关消费者保护的国际 和国家法规。提供关于环境索赔传播的进一步国际指导、 标准和条例,以协助该领域的组织,包括:
关于自我申报的环境索赔的国际标准, BSENISO/IEC14021;
欧盟委员会关于制定和评估环境索赔的指南;以及 关于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的指导方针。
在一些国家也有国家政府的指导方针。g. :
英国环境部食品和农村事务部绿色索赔指南(http://www。 defra。gov.uk/environment/economy/products-
-consumers/green 索赔标签);
《英国非广播广告、促销和直销守则》(CAP守则)和《广
播广告守则》 (BCAP);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绿色指南(http://www。
ftc.gov/opa/reporter/greengds.shtm 加拿大竞争局:环境索赔
-一本面向行业和广告商的指南。
competitionbureau.gc.ca/eic/site/cb-
bc.nsf/eng/02701. html)
绿色营销和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http://www.accc.gov.au/content/index.phtml/ itemId/815763)
新西兰商务委员会关于绿色营销和碳排放声明的指南。 comcom.政府新西兰/绿色营销和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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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2050:2011
10.2索赔依据
10.2.1一般
索赔应确定进行的合格评估类型:
a)根据第10.2.2条规定的独立第三方认证;
b)根据10.2.3进行对方验证;或
c)根据10.2.4进行自我验证。
.210.2独立的第三方认证
试图证明其对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已被独立验证为符合本 PAS的组织,应由一个经认可的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评 估。
.2.310其他方验证
使用其他验证方法的组织,涉及非有资格成为认可的独 立第三方的一方,应确保任何该方能够证明符合制定认 证机构要求的认可标准。
注1其他方评估机构是指未获得授权认证服务认可的评估服 务(e。g.UKAS在英国)。这些机构可以包括那些虽然独立于 进行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量评估的组织,但不能证明完全 独立的机构。g.为其成员或为此目的而雇用的顾问提供评 估服务的行业机构)。
注2此类公认标准的例子包括BSENISO/IEC17021和 BSEN45011。
10.2.4自我验证
组织应能够证明计算已按照本PAS进行,并根据要求提供支
持文件。 自我验证和展示结果的适当方法应通过应用 BSENISO14021。
注意:独立第三方认证和第三方验证都不是现实选择的组织 可能依赖于自我验证。在这样做时,各组织应该意识到,在 遇到挑战时可能需要进行独立的验证,而消费者可能对这一 选择缺乏信心。
10.3允许的披露形式
合规性要求应采用适当的披露形式,如下:
a)根据10.2.2的独立第三方认证的一致性索赔:
“根据《PAS2050》[插入明确标识]计算的温室气 体排放,[插入对认证机构的明确标识]认证的温室 气体排放。”
b)对于根据10.2.3进行的基于另一方评估的符合性 索赔:
“根据《PAS2050》[插入明确标识]计算的温室气体 排放,[插入确认机构的明确确认]的声明。”
c)根据10.2.4,基于自我验证的符合性索赔:
“根据《2050法案》,由[插入索赔人的明确身份] 计算的温室气体排放。”
PAS2050:2011
附件A(规范性附录)
全球温室气体变暖潜力为
用于计算的方法应符合表中的规定 A.1(IPCC2007,表2.14,见第2条)。
注意:需要注意的要求是
实际使用的GWP是最新可用的
来自IPCC(见5。1.1).这是他们的责任 进行温室气体排放评估的组织应向
确认表A中给出的GWP值的货币值。1 在使用之前。
.1表A直接表(CH除外4)相对于一氧化碳的全球变暖潜力(GW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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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P为100年的时间范围(在出版 日期)
4,470
HFC-152a CHF3 2 124 | ||||||||
HFC-227ea | CF CHFCF 3 | 3 | 3,220 | |||||
HFC-236fa CF 3CH CF2 3 | 9,810 | |||||||
HFC-245fa | 瑞士法郎cf 2 2 | 3 | 1,030 | |||||
HFC-365mfc CH CF CH CF 794 | ||||||||
HFC-43-10mee CF 3CHFCHFCF CF 2 3 | 1,640 | |||||||
过氟化化合物 | ||||||||
六氟化硫 | sf 6 | 22,800 | ||||||
三氟化氮 | nf 3 | 17,200 | ||||||
PFC14 | cf 4 | 7,390 | ||||||
PFC-116 | C F 2 6 | 12,200 | ||||||
第218页 | C F 3 8 | 8,830 | ||||||
第318页 c-C4F8 10,300 | ||||||||
2010年3月1日 | C F 4 | 10 | 8,860 | |||||
2012年4月1日 | C F 5 | 12 | 9,160 | |||||
2014年5月1日 | C F 6 | 14 | 9,300 | |||||
2018年9月1日 | C F 10 18 | >7,500 | ||||||
三氟甲基五氟化硫 SF CF 5 3 氟化醚 HFE-125 CHFocf 2 3 | 17,700 14,900 | |||||||
HFE-134 | 瑞士法郎 2 | 2 | 6,320 | |||||
HFE-143a CH 3(O)CF 3 756 | ||||||||
HCFE-235da2 CHFOCHClCF 350 | ||||||||
HFE-245cb2 cho fCHF 2 2 708 | ||||||||
HFE-245fa2 瑞士法2 郎立方英2尺 3 659 | ||||||||
HFE-254cb2 cho fCHF 2 2 359 | ||||||||
HFE-347mcc3 CH 3(O)CF CF C2(F) 2 3 575 | ||||||||
HFE-347pcf2 | 瑞士法郎立方英尺 2 2 | 2 3 | 580 | |||||
HFE-356pcc3 | chocfcfCHF 3 | 2 2 2 | 110 | |||||
HFE-449sl (HFE-7100) | C F OCH 4 9 | 297 3 | ||||||
HFE-569sf2 (HFE-7200) C F OC H 59 4 9 2 5 | ||||||||
HFE-43-10-pccc124(H-Galden1040x) | 你的能力 2 2 2 4 2 | 1,870 | ||||||
HFE-236ca12 (HG-10) | CH OCF OCHF 2 2 2 | 2,800 |
HFE-338pcc13 (HG-01) CHFocfcfochf 1,500
全氟聚醚
pfpmie cf3OCF (CF3) 10,300
CF OCF OCF
2 2 3
碳氢化合物和其他化合物-直接影响
二甲醚
氯甲烷 | CH Cl 2 | 2 | 8.7 |
氯甲烷 | CH Cl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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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规范性附录)
支持性信息的记录
B.1概述
为在需要时提供分析和验证,应记录本PAS中支持温室气 体评估的信息(4.4),并在要求时提供。
记录应按照4.2中规定的原则编制,并应包括:
系统边界:用于评估评估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边界的 描述(6.1)。
碳储存:计算任何碳储存影响的基础的完整描述,包 括产品的排放概况。
土地利用变化:在对土地利用来源和土地利用变化时间的 了解有限时所采取的数据来源和选择的确定(5.6)。
基于重要性的排除:如果已决定排除被评估为低于1%门槛 的排放源,则已作出导致该决定的评估细节(6.3)。
生产材料:识别符合产品规格要求所需的所有材料
正在评估(6.4.2)。
注意:如果对特定材料的识别需要保密,则仍应提供它们 已被纳入评估的证据。
能源:所有参与被评估产品的能源,以及这些产品公开可 获得的相关排放因素(6.4。3).
使用阶段分析:使用阶段排放构成评估的一部分,使用使 用概况的完整描述(6.4.9)。
排放分配:分配的基础,包括促成这些决定的任何假设(8 ) 。
回收:处理回收或可回收材料的选项,包括从摇篮到 门的评估中对临终处理的任何假设(8.3和附件D)。
次要数据源:确定所使用的次要数据的来源和为其辩护 挑选(7.2).
B.2记录补充要求的使用情况(SR)
当使用补充要求来确定一个或多个生命周期要素的性质、
范围和/或评估方法时,应记录所使用的补充要求及其选择 的理由。
注1本PAS不包括通报温室气体排放和去除评估结果的要求 , 尽管已认识到可能存在适当披露的情况。如果要通报评 估结果,则建议同时获得支持性资料。
注2使用阶段计算或碳储存评估基础的披露不必发生在相同 位置或相同形式,以使用阶段排放的通信形式发生。例如 , 使用阶段计算或碳储存评估的基础可以通过网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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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规范性附录)
选定国家的默认土地使用更改值
选定国家土地使用的特定变化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应如 表C.1所示。
注1:表中的信息。C.1来源于可再生燃料局办公室的技 术指导[5]。
注2在栖息地恢复发生的地方(e。g.在表C中提供的温室 气体排放率。不能假定1是反向适用的。
注3见5.6.2,确定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有关土地使用变化的地点或类型的知识。
注4关于本附件未列国家的土地使用变化排放或消除,或不 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变化,参考2006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
委员会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特别参考第4卷,第章 5、第5.3节(以及其他相关章节),其中详细介绍了如 何应用标准方法来计算土地转化为农田时的碳损失。
.1表C选定国家的默认土地使用变化值
阿根廷 年耕地 林地 17
草原2.2
多年生农田林地15
草原面积:1.9
澳大利亚 年耕地 林地 23
草原2.2
多年生农田林地21
草原面积:1.9
巴西 年耕地 林地 37
草原10.3
多年生农田林地26
草原8.5
林地 17
草原2.2
多年生农田林地16
草原面积:1.9
芬兰 | 年耕地 | 林地 | 15 |
草原7.3 | |||
多年生农田林地14 | |||
草原6.9 | |||
法国 | 年耕地 多年生农田林地14 | 林地 | 18 |
草原4.5 | |||
. |
德国 年耕地 林地 21
草原7.0
多年生农田林地14
.草原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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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当前的土地使用情况以前的土地使用 温室气体排放
(t CO2e/ha/yr)
印尼 年耕地 林地 33
草原 19.5
多年生农田 林地 31
草原 17.7
马来西亚 | 年耕地 | 林地 | 37 |
草原 | 10.3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26 | |
草原 | 8.5 | ||
莫桑比克毛纱罗 | 年耕地 | 林地 | 24 |
草原 | 3.6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22 | |
草原 | 3.2 | ||
巴基斯坦 | 年耕地 | 林地 | 16 |
草原 | 3.6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15 | |
草原 | 3.2 | ||
波兰 | 年耕地 | 林地 | 21 |
草原 | 7.0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14 | |
草原 | 6.7 | ||
南非 | 年耕地 | 林地 | 26 |
草原 | 1.6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25 | |
草原 | 1.2 | ||
乌克兰 | 年耕地 | 林地 | 18 |
草原 | 6.2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18 | |
草原 | 5.8 | ||
英国 | 年耕地 | 林地 | 27 |
草原 | 7.0 | ||
多年生农田 | 林地 | 20 | |
草原 | 6.7 |
合众国 年耕地 林地 17
草原 1.9
多年生农田 林地 16
草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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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规范性附录)
评估因可回收利用或可回收利用所产生的排放量
材料输入
.1D一般
如果产品使用回收或可回收材料,与回收和原始材料以及使 用后处置材料相关的排放应按照D至D进行评估。.2.6
D.2回收含量法
注意:此方法也称为截止法和100-0方法。
如果回收材料不保持与原始材料输入相同的固有特性,
该材料按单位(E)产生的排放和去除应根据以下计算反映 产品的特定回收含量和/或回收率:
在哪里
R1回收材料投入的=比例;
R2产品中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回收的材料的=比例;
ER每单位材料输入的回收材料所产生的=排放和去除 ;
EV每单位材料的原始材料输入所产生的=排放和去除; ED每单位材料的废物处理所产生的=排放和清除。
D.3闭环近似化方法
如果回收材料保持与原始材料输入相同的固有特性,则 该材料每单位(E)产生的排放和去除应反映基于本条款 计算的产品特定回收率(闭环近似法)。
注1:如果产品系统包含了许多可回收材料的输入和输出 , 那么即使保持了相同的固有特性,也很难正确地执行 闭环近似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使用可回收内 容的方法。
注2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寿命结束方法、可回收性替代方法 和/或0100输出方法。
在哪里
R2产品中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回收的材料的=比例;
EV每单位材料输入的原始材料所产生的=排放和清除; ED每单位材料的废物处置所产生的=排放和清除;
ER每单位材料的回收材料输入所产生的=排放和去除
。
.4D回收数据
D.4.1系统平均回收率和回收率
如果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包含系统平均回收率比例的材料 输入,并按该产品类别的系统平均回收率进行回收,则D中 的计算应反映系统平均回收率和回收率。.2
注意:假设材料是在稳态系统中被回收利用的。对于某些 正在使用的材料的总库存随时间而增加或减少的材料,可 能不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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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输入具有产品特定回收率和/或回收率的材料
如果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含有特定比例的回收含量和/或 产品中的材料的回收率不同于该产品类别的平均回收率, 则该材料产生的排放和去除应反映产品的特定回收含量和 /或回收率。
.4.3D展示产品特定的回收含量和/或回收率
如果根据D.2确定了与产品的特定回收含量和/或回收率相 关的排放和去除量,则该组织应记录产品的特定回收含量 和/或回收率。
D.5其他类型的回收利用
.2.3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材料输入与回收的内容以外的D 和D补充要求按照4.3的原则不符合本附件的要求应用于提 供计算方法。如果此类补充要求不存在或被认为不合适, 则应采用符合BSENISO14044:2006的方法对材料产生的排 放进行评估。
D.6记录回收利用处理的依据
如果对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包括材料回收产生 的排放,则应记录并保留评估与回收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所 采用的方法(4.4)。
注意:在进行摇篮上门评估时,准确记录有关临终活动排放 的假设尤为重要。被评估产品的实际临终处理可能与从摇篮 到门的评估中假设的不同。这些信息的可用性有助于减少重 复计数和/或遗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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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E(规范性附录)
延迟排放的加权平均影响的计算
因产品的使用和最终处置阶段而产生的
E.1一般应用
如果要评估延迟排放的影响,则应使用E2或E3中提供的一 种方法,考虑产品在使用阶段或最终处置期间产生的排放
。
注1本附件中提出的公式是对2007年表2.14(脚注(a))第2 章(见第2条)中概述的方法的简化。全面执行IPCC的方法 会得到更精确的结果。
注2IPCC2007年表2.14(脚注(a))第2章(见第2条)中提 出的方法适用于CO2仅限排放,而这里提出的近似值适用于 在此PAS下评估的GWP数据。因此,近似在C准确2e该产品的 排放包括一个显著的非co2组成部分
.3E一般情况:延迟释放
排放在大气中的加权平均时间应计算:
在哪里
每年发生排放的=
x=任何一年总排放的比例。
注意:例如,如果使用阶段排放在产品形成后延迟10年 , 总排放在接下来的5年内平均释放,则代表这些排放在 大气中存在的加权平均时间的加权因子为:
.2E具体情况:延迟的单独发布
排放的使用阶段或最终处置阶段的产品发生作为一个释放 的25年内形成的产品,加权因素,FW,适用于温室气体排 放时应当反映的年数延迟发布的排放(我。e.产品形成和一 次排放之间的年数)根据:
在哪里
to=从产品形成到单次释放排放之间的年数。
在本例中,使用相位排放的总量,表示为CO2e,在100年 量化期间发布的排放将乘以0.87,以反映在100年量化期 间这些排放在大气中出现的加权平均时间。
.4E记录碳储存评估的依据
如果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同时评估储存碳延迟 释放的影响,计算储存碳影响的数据来源以及产品100年评 估期间的碳储存概况应被记录和保留(见4.4)。
注:希望向其他各方了解碳储存影响的实体可以在确定没 有碳储存的影响时同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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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标准出版物
对于有日期的参考文献,只适用被引用的版本。对于未注明 日期的参考文件,适用参考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 。
BSEN45011,机构产品认证体系的一般要求
BSENISO1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估-原则和框架 BSENISO1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估。要求和指南
BSENISO/IEC17021,合格评定——提供管理体系 审核和认证的机构的要求
BSISO14025,环境标签和声明-III类环境声明。原则和 程序
BSISO14064-1,温室气体-第1部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 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组织级指导规范
CEN/TR14980:2004,固体回收燃料-SRF生物可降解和 生物组分的相对差异报告
其他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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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nfccc.int/resource/docs/convkp/kpeng.pdf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4]指令2001/77/EC:促进内部电 力中由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欧洲人的官方杂志
社区
可再生燃料机构的[5]办公室(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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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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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阅读
BSISO14064-3,温室气体-第3部分:关于温室气体主 张的验证和验证指南的规范
BSISO14065,温室气体。用于认可或其他形式的认可的 温室气体确认和确认机构的要求
BSISO14066,温室气体。温室气体验证小组和验证小组的 能力要求
CEN/TS15357:2006,固体回收燃料- 术语、定义和描述
BSENISO/IEC17000,符合性评定-词汇和一般原 则
行动能源(2004)能源和碳转化(碳信托基金,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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