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和变量名的定义12
标识符是用于表示程序中不同实体的名称,包括变量名、常量名、函数名、数组名等。标识符的命名规则通常包括:只能由字母、下划线和数字组成,且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不能使用特殊字符如“!、@、#”等。
标识符和变量名的区别
范围不同:标识符的范围更广,包括变量名、常量名、函数名等多种类型,而变量名只是标识符的一种。
命名规则不同:虽然变量名必须遵守标识符的命名规则,但变量名在命名时还需要避免使用关键字和预定义标识符。
用途不同:标识符用于表示程序中的各种实体,而变量名专门用于存储在程序运行中其值可以发生变化的数据。
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只能由字母、下划线和数字组成:标识符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不能以数字开头。
长度限制:不同编程语言对标识符的长度有不同的限制,例如C89标准下最多8个字符,新标准下通常推荐不超过32个字符。
区分大小写:标识符是区分大小写的,大小写不同的标识符被视为不同的标识符。
变量名的命名规则
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变量名必须遵守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即只能由字母、下划线和数字组成,且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避免使用关键字:在给变量命名时,需要避免使用C语言的关键字,以防止编译错误。
长度限制:与标识符相同,不同编程语言对变量名的长度也有不同的限制,通常推荐不超过32个字符。
不同编程语言对标识符和变量名的长度要求
C语言:在C89标准下,标识符最多只能8个字符,新标准(如C99)下允许更大长度,但通常推荐不超过32个字符。
C++语言:C++对标识符和变量名的长度没有具体限制,但推荐不超过32个字符以防止在不同编译环境下产生不兼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