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鲁财数〔2024〕3号)由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鲁财数〔2024〕3号),核心目标是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预算编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为政务信息化运维的“钱怎么算、方案怎么编、范围怎么定”提供明确依据。以下对标准展开详细解读,山东省其他费用测算标准可查看下面文章:
【山东】《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鲁财数〔2024〕1 号-费用标准解读系列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项目
本标准仅针对“省级政务信息系统运维”,且需满足《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GB/T40692);同时明确6类排除项(避免重复计取或违规申报):
1、省级统一付费的政务云、网络、安全等集约化设施服务;
2、质保期内的基础环境、硬件设备、成品软件(需质保期满后纳入);
3、日常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资产设备;
4、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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