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长财行[2022]25号)于2022年8月1日开始试行,此标准由长治市财政局、长治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编制,是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适用于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新建、升级改造和政务云需求等信息化项目,使用社会资金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参照执行。我司基于专业第三方信息化项目造价机构角度,从费用构成、建设项目费用测算的重点以及运维项目测算的重点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同时,我们将这些内容与《山西省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晋财行〔2020〕182号)(以下简称“山西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并归纳出该标准的核心要点。
01、政务信息化项目费用构成
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标准根据不同的类型分为建设项目预算、运维项目预算。
(一) 建设项目预算标准,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预算一般由硬件设备购置(使用)费、软件产品购置(使用)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云资源使用费、其他费用等六部分构成。
(二) 运维项目预算标准,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预算一般由基础环境运维费、硬件设备运维费、软件系统运维费和其他运维费用组成。
(三) 与山西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比较,本标准的建设项目预算增加了云资源使用费。对于硬件设备的购置费,以及涉及硬件部分的集成费和其他费用的预算标准,本标准与山西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内均不包含。
02、建设项目费用测算重点
建设项目项目费用主要包含:软件产品购置费、软件开发费、系统建设集成部署费和其他费用。
(一) 软件产品购置费
软件产品购置费分为基础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支撑软件(中间件、虚拟化)和应用软件(工具软件、安全软件(系统)、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软件产品预算标准说明
(二) 软件开发费
软件开发费分为业务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基于统一平台业务软件开发、综合管理支撑平台、应用集成等软件开发、基于新技术的软件开发(决策分析、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
软件开发类别分类,见下表:
软件开发类别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