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当人脸信息存储量达 10 万人时,30 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人脸识别备案明确主体
自主决定人脸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的组织或个人,如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公共场所管理方等,存储量达标即触发人脸识别备案义务。
二、人脸识别备案必备材料清单
1.主体信息:单位名称、法人信息或个人身份信息等
2.人脸信息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要详细说明为啥收集人脸信息,是为了安防监控、门禁管理,还是客户识别等。交代清楚具体的处理方式,比如如何采集、存储、使用、共享这些人脸信息。
3.人脸信息存储数量和安全保护措施:如实上报目前存储的人脸信息数量。阐述采取了哪些手段保障人脸信息安全,像数据加密等。例如,说明对存储人脸信息的数据库设置了多层访问权限,只有特定管理人员才能访问。
4.人脸信息的处理规则和操作规程:明确从采集到最终处理的整个流程规范,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5.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评估下收集人脸信息可能对个人权益产生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如信息泄露风险,并说明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的防护措施。
三、人脸识别备案申请与审核
通过指定平台或线下提交材料,确保信息真实。网信部门审核资质合法性、处理合规性及安全有效性,材料不全需限期补正。
四、人脸识别备案后续管理
审核通过后领取人脸识别备案证明,按备案内容开展业务。若处理目的、方式等变更,30 日内办理变更;终止使用则 30 日内注销,并妥善处理存量数据。
严格执行备案流程,是人脸识别技术合法合规应用的关键,各主体应严格落实,保障信息安全。
以上内容根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编写,具体施行情况还需按网信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