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电子签章正在被污名化

一场涉及70亿元的集资诈骗案让e签宝深陷舆论漩涡,315晚会上粗暴的将“电子签章=高利贷帮凶”,一时之间“电子合同都是骗局”的论调此起彼伏——2025年,电子签章行业正经历一场荒诞的“污名化狂欢”。

但这场狂欢背后,真正的病灶并非技术本身,而是技术应用中的“人性漏洞”与公众认知的“信息鸿沟”。

一、被曲解的技术:合规的电子签章本无辜

电子签章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从法律层面看,《电子签名法》早已明确可靠电子签名的效力,其核心在于身份及意愿真实、内容防篡改、时间可追溯。例如复旦大学通过双通道模式构建的电子签章系统,结合可信密码应用与权威CA认证,确保每一份电子成绩单的签署过程可追溯、可验证,上线四年签署量超4万份,从未发生法律纠纷。

而国家电投通过电子签章平台的使用,实现全集团4000多枚印章的数字化管控,年签署量超7万份,用印记录全程留痕,成本下降30%。这些案例证明,合规的电子签章不仅能提升效率,更是风险管控的利器。

问题恰恰出在“合规”二字的执行上。以e签宝卷入的华侨案为例,平台将身份核验环节外包给未备案的第三方,导致伪造公章未被识别;而315晚会曝光的套路贷案件中,借贷平台利用“人脸识别可绕过本人”的技术漏洞,将电子合同异化为高利贷的“洗白工具”。这暴露出部分厂商为争夺市场,将技术流程切割成“责任盲区”——身份认证(RA)、证书颁发(CA)、存证(SaaS)分属不同主体,一旦某个环节失守,整个信任链便土崩瓦解。

二、被简化的逻辑:315晚会的“标签化陷阱”

315晚会将电子签章与套路贷强行关联,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有罪论”的思维陷阱。这如同因菜刀能伤人便否定其切菜功能——技术的中立性被舆论暴力消解。

事实上,电子签章在政务、金融等领域的正向价值早已显现: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府通过电子签章实现牧民“一次不用跑”办理不动产抵押,节约90%的行政成本;通许县市场监管局免费发放电子印章,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调用,彻底解决了实体印章丢失、盗用风险。这些场景中,电子签章非但不是“作恶工具”,反而成为数字治理的“信任基石”。

但公众对电子签章的认知仍停留在“虚拟印章=不安全”的层面。大量企业因“担心法律效力”“不熟悉操作”而拒绝使用。这种认知滞后与行业宣传的功利性密不可分:厂商热衷于炒作效率神话,却对技术原理、风险边界避而不谈;媒体追逐“电子合同暴雷”的猎奇叙事,却鲜少剖析合规与违规的界限。当信息传播失衡时,公众自然将个别乱象等同于行业全貌。

三、破局之路:重建信任需要“三方共治”

要让电子签章摆脱污名化,需从技术、监管、认知三个维度构建“免疫系统”。

技术层面,必须打破“链式信任”的脆弱性。 腾讯电子签提出的“权威认证+防篡改+时间戳”三要素,本质是构建闭环责任体系。未来的电子签章应该实现用印人、文件内容、时间地点的全流程锁定,任何异常操作自动触发预警。而区块链技术的深度应用,可将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数据打通,形成跨机构的“数字身份图谱”,从源头杜绝虚假身份渗透。

监管层面,需要从“事后灭火”转向“全程防控”。 公安部推动的电子印章备案制度已指明方向:未经备案的电子印章等同“私刻公章”,使用者将面临拘留处罚。但当前备案体系仍存在区域壁垒,需借鉴全国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的经验,实现“一章通用、全国互认”。

认知层面,亟需一场“祛魅运动”。 政府与企业应联合开展电子签章普法行动,用真实案例消除公众疑虑。当技术渗透到日常生活场景时,公众的恐惧自然会转化为信任。

四、结语:技术无罪,但人性需要约束

电子签章的污名化,实质是数字文明进程中必经的“信任阵痛”。当技术狂奔时,人性的贪婪与懈怠总会试图钻空子——但这不应成为否定技术的理由。技术的价值不在于取代人性,而在于用规则驯服人性的弱点。2025年的这场危机,或许正是电子签章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理性成熟”的转折点。唯有当每一枚电子印章都能经得起法律审视、技术验证与道德拷问时,它才能真正成为数字时代的“信任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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