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侵权责任法》,猜测Google退出大陆之因

  • l 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l 相关条文: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估摸着,这是Google退出大陆的重要原因(它的文化是不作恶,当然要守区域市场的法律法规;承担连带责任压力太大)。

对盗版不理不睬、甚至故意纵容的BaiDu,要小心了;

整天胡扯的‘天涯’更要小心了。

 

======== by 鬼谷子@魔教=========================

敏于行,讷于言;勤于思,拙于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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