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会员权益,推动市场良性的运转
成立时间:1991年8月28日
是证券行业的自律组织,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组织形式: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实行会长负责制,会员由单位会员构成,包括法定会员,普通会员、特别会员、观察员。截至2020年8月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共有会员和观察员855家,其中,法定会员134家,普通会员252家,特别会员79家,观察员390家。
证券公司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属于法定会员
职责:
- 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监会等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 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检查会员、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协会章程、自律规则、业务规范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组织执业评价,形成声誉激励和约束
- 制定证券从业人员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水平标准,开展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实施从业人员分类分层自律管理;制定非准入类证券从业人员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规则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 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 对网下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场外市场及场外衍生品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 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 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并建立资质互认机制
- 推动会员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对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的证券业务活动或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自律管理;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监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 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
自律管理的职能:
1、制定自律规则、执行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2、负责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执业注册管理;
3、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对其进行持续教育和培训;
4、负责做好证券信息技术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会员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交易系统事故的调查和鉴定;
5、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能:
1、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
2、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
3、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5、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
6、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
7、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8、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
总目标:推动行业发展
国证券业协会的宗旨: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
2、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4、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