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笔记————六大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有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职责。

软件设计的重要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降低耦合。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两个特性:

  •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
  • 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当更改的变化发生时,要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会发生的同类变化。即面对需求时,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来完成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实现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

里氏代换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用子类替换掉父类时,程序的行为也应不发生改变。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的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正是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依赖倒转原则

依赖倒转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
  • 针对接口编程,不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就是过程化的设计。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

  •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
  • 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应用:外观模式和中介者模式。

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利于复用。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优先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原因:对象的继承关系是在编译时就定义好了,所以无法在运行时改变从父类继承的实现。子类的实现与它的父类有非常紧密的依赖关系,以至于父类实现中的任何变化必然会导致子类发生变化。当需要复用子类时,如果继承下来的实现不适合解决新的问题,则父类必须重写或被其它更适合的类替换。这种依赖关系限制了灵活性并最终限制了复用性。

  • 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
  • 合成:表示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

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继承层次会保持比较小的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成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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