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泡沫(PEF)是指以乙烯或丙烯聚合物为主要材料的半刚性或柔性泡沫塑料绝缘产品,此产品具有防火,绝热,耐老化,耐腐蚀,防水,耐温差等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墙面,屋顶等建筑行业的保温,吸音,隔音防震材料。
聚乙烯泡沫CE认证(欧盟强制认证)-简介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聚苯乙烯泡沫上加贴CE标志不但可以证明其产品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关标准(欧洲协调标准EN 16069)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和消费者保护。而且可以合理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并打开其他国际市场。
注:欧盟建筑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欧盟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从2013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聚乙烯泡沫CE认证 –EN 16069认证– 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6069-2012+A1-2015 Thermal insulation products for buildings - Factory made products of polyethylene foam (PEF) - Specification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5);
EN 16069-2012+A1-2015建筑物用隔热产品.工厂制造的聚乙烯泡沫(PEF)产品.规范
聚乙烯泡沫CE认证 –EN 16069认证–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物隔热的工厂制聚乙烯泡沫(PEF)产品(带或不带饰面或涂层)的要求。产品以板或卷或其他预制件的形式制造。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在10°C条件下宣称热阻低于0.5 m2KW或宣称导热系数大于0050 W/(m-K)的产品。
本标准不包括现场绝缘产品和拟用于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绝缘的产品(由EN 14313涵盖)。进一步排除非泡沫材料,如气泡膜、箔等。
聚乙烯泡沫CE认证 –EN 16069认证-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聚苯乙烯泡沫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聚苯乙烯泡沫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6069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6069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1/体系3/体系4进行。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聚乙烯泡沫CE认证 –EN 16069认证–相关标准
EN 12087,建筑用隔热产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率
EN 12430,建筑用隔热产品-点荷载下性能的测定
EN 12431,建筑用隔热产品-浮动地板清洗产品厚度的测定
EN 12667,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热性能.通过防护热板和热流计方法测定热阻.高和中等热阻产品EN 12939,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热性能.通过防护热板和热流测定热阻测量方法.高和中等耐热性的厚制品
EN 13172:2012,隔热产品-合格评定
EN 13501-1,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1部分:使用防火试验反应数据进行分类
EN 13823,建筑产品对火的反应试验-建筑产品,不包括暴露于单一燃烧物热攻击的地板
EN 15715:2009,隔热产品-防火试验反应安装和固定说明-工厂制造产品
EN 29052-1,声学-动态刚度的测定-第1部分:浮式地板留置下使用的材料
EN ISO 354,声学-混响室中吸声的测量
EN ISO 1182,建筑产品的燃烧反应试验-不燃烧性试验
EN ISO 1716,产品的着火反应试验-总燃烧热(计算值)的测定(ISO 1716)
EN ISO 1798,柔性多孔聚合物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EN ISO 9229:2007,隔热-词汇
EN ISO 11654,声学-建筑物用吸声器-吸声等级
EN ISO 11925-2,对火反应试验-受到火焰直接撞击的产品的可燃性-第2部分:单一火源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