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车,跟车、变道、会车、掉头、倒车、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缓行、拥堵路段或路口通行、漫水路和漫水桥通行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避特种车辆、道路养护作业车辆、遇校车通行规定
- 机动车超车
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2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没有超车条件的
在超车与让超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
1 需要超越同车道行驶的前车时(前车在慢车道),后车可以借用快速车道,开启转向灯鸣喇叭
不能超越正在左转弯的前车,掉头,正在超车的前车
- 跟车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夜间近距离跟车时,禁止打开远光灯,远关灯光线强,容易影响前车驾驶员的视野,这时应该打开近光灯,拉大纵向距离)
- 变道
开启转向灯 3秒以上。
只能在虚线处变道,进入实线区域后严禁变道
第三,在道路同方向上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 会车
两倆反向行驶的车
没有道路中心线,
有障碍的路段遇到对面来车时:无障碍的一方车先行(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下坡的一方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会车,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 米以外 改用近光灯。
- 掉头
- 倒车
缓慢,主动停车避让来车,
不得在铁路道路
- 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
- 缓行、拥堵路段或路口通行、
- 漫水路和漫水桥通行
-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 避特种车辆、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 遇校车通行规定
(遇校车, 停车等待, 不能鸣喇叭和使用灯光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