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书第四版的一个错误?
在 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第四版)的 8.4节,那一节在介绍类,在第253页,pdf的话是在278页。
这里马特(红宝书第四版作者)想要说明的一个观点是,直接new 一个类,和new 类的构造函数 的结果是不一样的,然后它给出了一些代码,通过输出结果证明了确实不一样。
但是这里马特犯了一个错误,他试图通过Person.constructor
获得类里面定义的constructor,但是实际上constructor是定义在Person.prototype
上的,所以应该通过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来获得这个构造函数。
以下是两者区别的直观显示。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 {
console.log("this is my constructor")
}
}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toString())
console.log("--------")
console.log(Person.constructor.toString())
在把马特例子里获得构造器的代码更改后,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结果。
输出的结果是一样的,所以直接调用 new Person()
, 还是调用 new Person.prototype.construcor()
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所以马特的观点被否决了。
实际上,利用 new Person() 在构造一个新实例的时候会调用constructor,所以两者的结果是不是一样,我们应该去关注Person.prototype
和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prototype
一不一样,因为这个属性决定了构造出来的实例的原型对象一不一样。
很显然是一样的,因为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循环引用Person
。
总结一下,马特作为大师,这里很可能只是一时糊涂,而我们作为初学者如何避免类似的错误呢?
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并不一定是这个函数的原型。具体文章可以见我的博文 论构造函数的原型是谁_Wuuconix的博客-CSDN博客
在今天这个例子中,class Person实际上也是一个函数,而马特误把 这个类的原型 想成了 Person.prototype,而它们实际上是不同的。
class Person {}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 === Object.getPrototypeOf(Person)) //false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能通过Person.constructor
获得到我们定义的构造器,因为Person这个类或者说函数的原型不是Person.prototype, 而我们写的这个构造函数是位于 Person.prototype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