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又称著作权,包括两大类基本权利:
1.人身权: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财产权:
•复制权:复制作品的权利,包括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复制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的权利。
•展览权:公开展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屏幕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主要针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广播权:通过无线广播、有线传播或者卫星传播等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和改编权:将作品摄制成电影、电视剧、动漫或其他视听作品的权利,以及改编作品的权利,包括翻译、编排、改编成其他形式或种类的作品等。
•应用权和转让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将版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其他相关权利:如追续权、公共借阅权、演绎作品的作者权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版权的具体划分和保护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参照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版权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