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和专利答复有何区别?一文解读!

专利申请是创新创造获得法律保护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有很多专业法律术语,如果不了解,遇到相关问题可能会无从下手,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专利申请经常遇到的两个问题“专利答复”和“专利复审”。

什么是专利答复?

专利答复,即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是专利正常审批过程中下发审查意见后,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的程序。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授权,大大缩短了实质审查程序;相反,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就势必加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会使有可能取得专利的申请导致驳回的结果。
因为,这一环节需要交给专业的专利代理师来进行,审查意见答复是专利代理师的一项基本功,资深代理师懂得如何通过法律语言表达申请人和发明人的技术特点,针对性进行答复,通过与审查员的逻辑对弈,在保障专利授权的前提下,尽量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什么是专利复审?
专利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请求国知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其专利申请或者发明创造专利进行再审的一种法定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对专利复审的要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由于专利审查人员的水平、经验不同,对法律条款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其他各种可能造成失误的原因,对一些本来应当批准的专利申请错误地予以驳回的情况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为了更好地保护专利申请人的正当权益,专利法通过设置复审程序,给申请人提供了一个要求改变上述不合理审查结论的申诉机会,即对上述被驳回的专利申请提供了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来说,这也是纠正审查失误的行政保障措施。因而,设置复审程序是十分必要的。
复审请求是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的,由此启动的复审程序仍然属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它并不是每个专利申请必经的程序,例如大部分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就未经过此复审程序,而且该复审请求的审查是具有行政复议性质的上诉审,由直接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通常需成立由合议组长、主审员和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因而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中的一个特殊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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