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定义任何的构造函数,那么编译器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才会提供默认的构造函数:
1、如果类有虚拟成员函数或者虚拟继承父类(即有虚拟基类)时
类有虚拟成员函数意味着这个类可能被继承,那么那个子类将要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当用户没有主动定义构造函数时编译器应该提供默认的构造函数。类有虚拟继承父类,即声明其虚基类可以被共享,理由?
2、如果类的基类有构造函数(可以是用户定义的构造函数,或编译器提供的默认构造函数)
那该类肯定要生成一个构造函数去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3、在类中的所有非静态的数据成员,他们对应的类中有构造函数(可以是用户定义的构造函数,或编译器提供的默认构造函数)
非静态数据成员,那么本类的对象在构造时肯定要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即使是静态数据成员,编译时就得构造,也要调用本类的构造函数-》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构造函数不被显示调用,而是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被调用。但是并不是不能被显示调用。有些时候是一定要显式调用的,只要是父类有带参的构造函数,在子类中就必须显式的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因为不是默认构造函数,要传值的),因为子类的构造器在实例化时无法找到父类的构造函数(找到又如何?子类难道自主传参不成?)。当父类有自己写的无参构造函数时,子类也不用显式调用(子类总会找到该无参构造函数,并像默认构造函数一样去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