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政策
01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48号);
2.《关于印发<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科字〔2021〕73号)。
02
政策内容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2.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03
适用对象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
04
适用时间
1.按申报通知要求;
发布渠道: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kjt.shandong.gov.cn/);
2.2021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05
咨询电话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办公电话0531-66777377
06
申请条件
1.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
07
申请材料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