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数据仓库数据规范模板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

3.1 信息模型

3.2 详细指标说明

3.2.1 名称预核

3.2.2 企业(机构)基本信息

3.2.3 公司基本信息(补充)

3.2.4 公司分支机构信息

3.2.5 非公司企业法人基本信息(补充)

3.2.6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信息

3.2.7 分公司基本信息(补充)

3.2.8 分公司隶属企业信息

3.2.9 营业单位基本信息(补充)

3.2.10 营业单位隶属企业信息

3.2.11 主要人员信息

3.2.12 许可信息

3.2.13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3.2.14 分期实缴信息

3.2.15 股权冻结信息

3.2.16 股权转让信息

3.2.17 变更和备案信息

3.2.18 注销信息

3.2.19 清算信息

3.2.20 撤销登记信息

3.2.21 迁入信息

3.2.22 迁出信息

3.2.23 登记收费信息

3.2.24 证照信息

3.2.25 发照信息

3.2.26 收照信息

3.2.27 集团基本信息

3.2.28 集团成员信息

3.2.29 集团变更信息

3.2.30 集团注销信息

3.2.31 业务申办

4 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

4.1 信息模型

4.2 详细指标说明

4.2.1 名称预核

4.2.2 企业(机构)基本信息

4.2.3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补充)

4.2.4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人员信息

4.2.5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4.2.6 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信息

4.2.7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补充)

4.2.8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

4.2.9 隶属企业信息

4.2.10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基本信息(补充)

4.2.1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人员信息

4.2.12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信息(补充)

4.2.13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信息

4.2.14 许可信息

4.2.15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4.2.16 分期认缴信息

4.2.17 分期实缴信息

4.2.18 股权质押信息

4.2.19 股权冻结信息

4.2.20 股权转让信息

4.2.21 变更和备案信息

4.2.22 注销信息

4.2.23 撤销登记信息

4.2.24 清算信息

4.2.25 迁入信息

4.2.26 迁出信息

4.2.27 登记收费信息

4.2.28 证照信息

4.2.29 发照信息

4.2.30 收照信息

4.2.31 集团基本信息

4.2.32 集团成员信息

4.2.33 集团变更信息

4.2.34 集团注销信息

4.2.35 业务申办

5 合伙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

5.1 信息模型

5.2 详细指标说明

5.2.1 名称预核

5.2.2 企业基本信息

5.2.3 合伙人及出资信息

5.2.4 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5.2.5 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

5.2.6 许可信息

5.2.7 变更和备案信息

5.2.8 注销信息

5.2.9 清算信息

5.2.10 撤销登记信息

5.2.11 迁入信息

5.2.12 迁出信息

5.2.13 登记收费信息

5.2.14 证照信息

5.2.15 发照信息

5.2.16 收照信息

5.2.17 业务申办

6 个人独资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

6.1 信息模型

6.2 详细指标说明

6.2.1 名称预核

6.2.2 企业基本信息

6.2.3 投资人信息

6.2.4 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6.2.5 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

6.2.6 许可信息

6.2.7 变更和备案信息

6.2.8 注销信息

6.2.9 清算信息

6.2.10 撤销登记信息

6.2.11 迁入信息

6.2.12 迁出信息

6.2.13 登记收费信息

6.2.14 证照信息

6.2.15 发照信息

6.2.16 收照信息

6.2.17 业务申办

7 个体工商户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

7.1 信息模型

7.2 详细指标说明

7.2.1 名称预核

7.2.2 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

7.2.3 经营者基本信息

7.2.4 许可信息

7.2.5 变更信息

7.2.6 注销信息

7.2.7 撤销登记信息

7.2.8 登记收费信息

7.2.9 证照信息

7.2.10 发照信息

7.2.11 收照信息

7.2.12 业务申办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指标项描述方法及规则

A.1 指标项的描述方法

A.2 指标项名称命名规则

A.3 字段名命名规则

A.4 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代码集

B.1 CA01 行政区划代码

B.2 CA02 国家(地区)代码

B.3 CA04 币种代码

B.4 CA05 行业门类代码

B.5 CA06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B.6 CA11 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码

B.7 CA12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代码

B.8 CA14 主体身份代码

B.9 CA15 注册号

B.10 CA16 企业(机构)类型代码

B.11 CA22 出资方式代码

B.12 CA23 合伙方式

B.13 CA24 投资人类型代码

B.14 CA25 许可文件类型代码

B.15 CA26 许可文件状态代码

B.16 CA27 组成形式代码

B.17 CA28 许可经营项目代码

B.18 CA32 名称已核调整类型代码

B.19 CA41 禁用类型代码

B.20 CA44 住所产权代码

B.21 CA46 隶属关系代码

B.22 CA50 证照类型代码

B.23 CA61 证照状态代码

B.24 CA63 发照原因代码

B.25 CA65 收费项目代码

B.26 CA70 经营活动类型代码

B.27 CA71 项目类型代码

B.28 CA73 开发区代码

B.29 CA75 外资产业代码

B.30 CA76 中西部优势产业代码

B.31 CA80 质权人类别代码

B.32 CA90 申请方式代码

B.33 CB16 证件类型代码

B.34 CB17 性别代码

B.35 CB18 职务代码

B.36 CB19 职务产生方式代码

B.37 CB30 政治面貌代码

B.38 CB32 民族代码

B.39 CD01 业务类型代码

B.40 CD04 变更备案事项代码

B.41 CD06 变更事项(集团)代码

B.42 CD10 设立方式代码

B.43 CD12 转让类型代码

B.44 CD14 清算完结情况代码

B.45 CD16 注销原因代码

B.46 CD30 撤销原因代码

B.47 CD35 撤销登记类型代码

B.48 CZ01 执行状态代码

B.49 CZ04 冻结标志代码

XXXXXXX数据规范

XXXX分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业务管理中涉及到的数据指标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每一个指标项的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及格式、指标项所使用代码的标识符、指标项所遵循数据元的标识符以及备注。本标准的附录B还给出了指标项所使用的代码表。

本标准所描述的指标体系是对XXXX业务工作所建立的逻辑概念,并非完全对应于应用系统的数据库表结构。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488.1 电子政务数据元 第1部分:设计与管理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3304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62    政治面貌代码

GB/T 12403   干部职务名称代码

GB/T 12406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1. XXXXX业务指标体系
      1. 信息模型

为了更好地理解信息模型,首先对信息模型中出现的各种符号进行说明

表示一个信息实体。所谓信息实体,代表了现实世界中一组真实或抽象的事物或概念,比如人、物体、组织机构、事件等,它们拥有共同的属性。不同的信息实体可以聚合构成一个更大的信息实体。

xxxxx  表示一个信息实体的属性,它描述了该实体某方面的特征,比如人的性别就是人的属性。

” 表示信息实体之间的聚合关系,即箭头指向的实体包含了其他实体,被包含的实体是箭头所指向实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比如一辆汽车包含发动机、车身、轮胎等。

” 表示信息实体之间的泛化关系,即箭头指向的实体是其他实体的父类,其他实体继承自箭头所指实体,因此具有该实体的全部属性。

本标准中第3、4、5、6、7章中给出的所有信息模型均遵循以上的符号约定。

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总模型图见图1。

  1. 企业准入与退出指标体系总模型图

      1. 详细指标说明
        1. 名称预核
          1. 名称基本信息

名称基本信息记录市场主体(或正在申请的市场主体)名称的基本信息,包括构成名称的各种要素等信息。

指标项名称

字段名

数据类型及格式

代码标识符

数据元标识符

备注

主体身份代码

PriPID

C24

CA14

DA001

企业(机构)名称

EntName

C..100

DA002

名称区划

NameDistrict

C..40

DA603

企业(机构)字号

EntTra

C..40

DA604

名称行业

NameInd

C..30

DA605

组织形式

OrgForm

C..20

DA608

字号拼音

TradPiny

C..200

DA606

集团简称

GrpShForm

C..30

DA306

保留期至

SavePerTo

YYYYMMDD

DA611

          1. 名称预先核准时拟设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预先核准时拟设企业基本信息记录名称预先核准时拟申请登记的企业(尚未注册登记企业)的基本信息,一旦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使用登记指标中的企业基本信息。

指标项名称

字段名

数据类型及格式

代码标识符

数据元标识符

备注

企业(机构)类型

EntType

C4

CA16

DA014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DomDistrict

C6

CA01

DA006

注册资本(金)

RegCap

N..18,6

DA008

单位:万元

经营(业务)范围

OpScope

C..3000

DA022


  1. (规范性附录)
    指标项描述方法及规则

本附录阐述了标准中每个指标项的描述方法,并详细给出了指标项名称的命名规则、字段名的命名规则,以及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

    1. 指标项的描述方法

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指标项构成。每一项指标应通过以下几个属性来描述:

  1. 指标名称

为指标项赋予的一个语言指称。

  1. 字段名

指标在应用系统中所使用的名称。

  1. 数据类型及格式

指标的允许取值应遵循的数据类型和应用格式。

  1. 代码标识符

对于有代码的指标项,指标所使用的代码的索引号。

  1. 数据元标识符

指标所对应和遵循的数据元的索引号。

    1. 指标项名称命名规则

指标名称是指标项的一个关键属性,因此在对每一个指标命名时应采用相同的规则,来保证指标名称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指标名称的命名规则和数据元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一致的,具体内容参见GB/T 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 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具体规则如下:

a)唯一性规则

规则1:在一定语境下数据元名称应该唯一,名称中一般包括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和限定词。

如:在数据元“企业类型代码”中,“企业”为对象词,“类型”是该数据元的特性词,“代码”是该数据元的表示词。

b)语义规则

规则2:对象词表示数据元所属的事物或概念,它表示某一语境下一个活动或对象,它是数据元中占支配地位的部分。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词。

规则3:特性词是表示数据元的对象类的显著的、有区别的特征。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特性词。

规则4:表示词是数据元名称中描述数据元表示形成的一个成分。它描述了数据元有效值集合的格式。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表示词。

如:在下面的数据元中

——企业类型代码

——广告名称

成分“企业”、“广告”是对象词。成分“类型”、“名称”是特性词。以上两个数据元的表示词分别为“代码”和“名称”。

规则5:当需要描述一个数据元并使其在特定的语境中唯一时,可以使用限定词对对象类词、特性词或表示词进行限定。限定词是可选的。

c)语法规则

规则6: 对象词应处于名称的第一(最左)位置。特性词应处于第二位置。表示词应处于最后位置。

规则7:限定词可以附加到对象类词、特性词和表示词上。限定词应位于被限定成分的前面。

规则8:当表示词与特性词有重复或部分重复时,可以将冗余词删掉。

如:在上面数据元“广告名称”中,“名称”是“广告名称”的表示词,由于表示词“名称”与特性词“名称”语义重复,因此删去一个冗余词“名称”。

    1. 字段名命名规则

字段名应遵循以下命名规则:

规则1:字段名应由构成指标名称的各个成分(即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和相关限定词)的英文单词转化而来。

规则2:字段名可以使用英文单词的全拼、缩写词、缩略词或其他的截断表示法。这些表示法尽量与常人的认知一致,最好不要引起歧义。

规则3:字段名应采用UCC风格,即组成字段名的每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均大写,其他字母均小写,如“企业名称”的字段名为“EntName”。

规则4:字段名不应包括任何空格、破折号、下划线或分隔符等。

规则5:字段名不应使用复数形式的英文单词,除非该单词本身就是复数形式,如“Goods”。

应建立一个受控词表,列出指标名称所涉及到的英文单词、或其缩略词、或其截断表示法,并保证在不同指标名称中使用时的一致性。

    1. 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

数据类型及格式是指标的所有允许取值的数据类型以及格式的表达。在本标准中采用以下方法来表示。

本标准规定以下几种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的表示方法

备注

字符型

C

可以包括字母字符、数字字符或汉字等在内的任意字符

数字型字符

n

由0-9构成的数字字符

数值型

N

数值

日期时间型

YYYYMMDDhhmmss

视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布尔型

B

是/否,on/off,True/false

二进制流

BY

图象、音频、WAN、RM、AVI、MPEG等二进制流文件格式

数据格式使用以下几种形式来表达:

    1. 数据类型后加一位数字表示定长格式。

例如,C6表示该指标是一个6位定长的字符,n6表示6位定长的数字型字符。

    1. 数据类型后加“x..y”表示从最小到最大长度的格式。

例如,C1..10表示该指标是一个最短1位、最长10位的字符型格式;n..6表示该指标是一个最长6位的数字型字符。

    1. 数据类型后加“..ul”表示长度不确定的。

例如,C..ul表示该指标是一个长度不确定的字符,一般多为大量的文本内容。

    1. 数值型(N)后加“x,y”表示小数位。

例如N..17,2是一个最长17位、小数点后两位的一个数值。

    1. 二进制流(BY)后加具体的媒体格式。

例如,BY-JPEG表示该指标是一个“JPEG”格式的文件。



  1. (资料性附录)
    代码集

本附录是资料性附录。本附录中给出的所有代码都属于动态维护的内容,可能会随着业务需求的变化而及时变更。因此,有关代码的最新版本请查阅GS 14-2006《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或登陆工商行政管理标准管理和动态维护平台,随时下载最新信息。

    1. CA01 行政区划代码 

版本:V1.0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标识代码。

表示:C6

编码方法:采用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代码共分3层,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1、2位为第1层,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第3、4位为第2层,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

第5、6位为第3层,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

详见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1只给出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代码表。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字母码)

110000

北京市

BJ

120000

天津市

TJ

130000

河北省

HE

140000

山西省

SX

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

NM

210000

辽宁省

LN

220000

吉林省

JL

230000

黑龙江省

HL

310000

上海市

SH

320000

江苏省

JS

330000

浙江省

ZJ

340000

安徽省

AH

350000

福建省

FJ

360000

江西省

JX

370000

山东省

SD

410000

河南省

HA

420000

湖北省

HB

430000

湖南省

HN

440000

广东省

GD

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GX

460000

海南省

HI

500000

重庆市

CQ

510000

四川省

SC

520000

贵州省

GZ

530000

云南省

YN

540000

西藏自治区

XZ

610000

陕西省

SN

620000

甘肃省

GS

630000

青海省

QH

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NX

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XJ

710000

台湾省

TW

810000

香港特别行政区

HK

820000

澳门特别行政区

MO

    1. CA02 国家(地区)代码 

版本:V1.0

说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标识代码。

表示:C3

编码方法:采用GB/T 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规定的3位数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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