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一个我在工作时候发现的一个细节,可能大家都已经清楚的知道了,我就在这里记录一下吧。不想看过程的直接去文末看结论吧。
声明一下:以下源文件就是.c文件,头文件就是.h文件。
编程规范规定,头文件里面不能include其他文件,只能在源文件中include使用到的头文件,防止头文件重复包含。对于我这种平时没这个规范习惯的人来说,就有疑问了。假如我有头文件a.h和b.h,a.h中定义了一个结构体数据类型,而我在b.h中是要使用这个数据类型的,一般情况我会直接在b.h这个头文件中包含a.h。这样就可以正常使用了,如果头文件不包含头文件的话,只在源文件中包含,这样能使用吗?会不会报错?
例如:源文件mian.c中包含了头文件a.h和b.h,头文件b.h中需要引用a.h中的数据结构类型。通过这种关系我自己做了一个检验。
a.h文件中定义了一个结构体类型,内容如下:
/*file: a.h*/
#ifndef __A_H__
#define __A_H__
typedef struct a{
int a;
} A_S;
#endif
a.h定义了一个关于学生的一个结构体类型,然后我们需要在b.h中使用这个类型,但是b.h中不直接包含,内容如下:
/*file: 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