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两大特征:静态特征,即属性;动态特征,即行为。
2.对象由数据和函数组成。
3.抽象:将有关事物的共性归纳、集中的过程,作用是表示同一类事物的本质。
4.类与对象的关系: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特例。类是抽象的,不占内存,对象是具体的,占存储空间。
5.定义对象的常用方法:class 类名 对象名 或类名 对象名。
6.定义类的一般形式:
class 类名 //第一个字母是大写
{
public: //公用部分通常写在前面
数据及成员函数;
private:
数据及成员函数;
};
7.struct 也可作为关键字声明类,与class声明的区别在于:用前者声明其数据和成员函数默认为public,因此不单独声明private就不具有数据屏蔽特征;用后者声明其数据和成员函数默认private.
8.类函数:类的成员函数,可在类体中定义,也可现在类体中先声明,然后再类外定义,注意必须先声明后定义。
9.成员函数的存储:存储在对象空间以外。因此对象的存储空间只由该对象数据部分所占用的存储空间决定。成员函数就是外界与类的接口。
10.访问对象成员:对象名.成员名 ,只能调用public部分;类外定义函数时要指定函数作用域,如: void Student::name(),注意区分.与::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