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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的概念
学C++的人都知道继承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那什么时继承呢?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复用都是函数复用,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给大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譬如我有一个Person 类,如下:
class Person
{
protected:
string name;
int age;
public:
Person(){}
}
那么,现在我们又打算创建一个学生类和一个教师类,那么老师和教师是不是Person呢,很明显是的,且他们都应该有名字和年龄这个属性,但是其还应该具备其他属性,譬如学号、工号什么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采取继承的策略了,该怎么写呢,如下: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rivate:
int StuudentNumber;//学号
}
class Teacher :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int _jobid; // 工号
}
这就是继承关系的基本写法。
二、继承的定义
2.1 定义的格式
上面我们看到Person是父类,也称作基类。Student是子类,也称作派生类。这就是继承关系的基本定义格式。
2.2 继承关系和访问限定符
用几张图来给大家梳理一下这块的东西:
可以发现我们的继承方式和我们的访问限定符两两组合的话一共会产生9种结果,那么9种各有什么区别呢?这里用一张图给大家介绍介绍:
类成员/继承方式 | public继承 | protected继承 | private继承 |
基类的public成员 | 派生类的public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 派生类的private 成员 |
基类的protected 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 成员 | 派生类的private 成员 |
基类的private成 员 |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 在派生类中不可 见 |
综上,我对这些关系进行了一些总结: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这里的不可见是指基类的私
有成员还是被继承到了派生类对象中,但是语法上限制派生类对象不管在类里面还是类外面都不能去访问它。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可以看出保护成员限定符是因继承才出现的。
-
实际上面的表格我们进行一下总结会发现,基类的私有成员在子类都是不可见。基类的其他成员在子类的访问方式 == 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 protected> private。
-
使用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示的写出继承方式。
-
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几乎很少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因为protetced/private继承下来的成员都只能在派生类的类里面使用,实际中扩展维护性不强。
三、子类和父类对象间的赋值转换
- 派生类对象 可以赋值给 基类的对象 / 基类的指针 / 基类的引用。这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片或者切割。寓意把派生类中父类那部分切来赋值过去。
- 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 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或者引用。但是必须是基类的指针是指向派生类对象时才是安全的。
这里给大家上一张图加深大家的理解:
四、继承的作用域
-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
-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也叫重定义。(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 基类::基类成员 显示访问)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这里用一段代码来给大家加深一下理解:
// B中的fun和A中的fun不是构成重载,因为不是在同一作用域
// B中的fun和A中的fun构成隐藏,成员函数满足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class A
{
public:
void fun()
{
cout << "func()" << endl;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void fun(int i)
{
A::fun();
cout << "func(int i)->" <<i<<endl;
}
};
void Test()
{
B b;
b.fun(10);
}
五、子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下“ 默认 ”是什么意思,“默认”的意思就是指我们不写,编译器会变我们自动生成一个。那我们有哪些默认成员函数呢,这里给大家上张图总结一下:
那这几个函数又是怎么生成的呢?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那一部分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的构造函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阶段显示调用。
- 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
- 派生类的operator=必须要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
-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派生类对象先清理派生类成员再清理基类成员的顺序。(先父后子的原则,若是先析构父类,如果在子类的析构中有父类的成员,那就会出问题)。
- 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再调派生类构造。
- 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再调基类的析构。
- 因为后续一些场景析构函数需要构成重写,重写的条件之一是函数名相同(这个我们后面会讲解)。那么编译器会对析构函数名进行特殊处理,处理成destrutor(),所以父类析构函数不加virtual的情况下,子类析构函数和父类析构函数构成隐藏关系。
六、友元和静态成员
先说说友元和继承的关系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也就是说基类友元不能访问子类私有和保护成员。但是若是我们的子类想访问我们的友元函数,可以为其添加我们的友元函数声名,这样就也能使用了。
继承和静态成员的关系
基类定义了static静态成员,则整个继承体系里面只有一个这样的成员。无论派生出多少个子类,都只有一个static成员实例 。但是我们的子类是可以访问到这个静态成员的。
七、菱形继承和菱形虚拟继承
在C++中是允许单继承和多继承的。
单继承:
多继承(有多个父亲):
那我们这里提到的菱形继承是什么呢?其实它是一种特殊的多继承:
但是菱形继承会产生问题,从下面的对象成员模型构造,可以看出菱形继承有数据冗余和二义性的问题。在Assistant的对象中Person成员会有两份
什么是二义性呢?在上图中我们想修改_name的值,但是我们的成员里却有两个_name,那你是想修改哪一个呢。这个问题我们虽然可以解决我们的二义性的问题,但是数据冗杂的问题我们却处理不了,一个类有必要存在两个名字吗(除了某些特殊的场景)。那我们要怎么才能去处理好这个问题呢?
虚拟继承可以解决菱形继承的二义性和数据冗余的问题。如上面的继承关系,在Student和Teacher的继承Person时使用虚拟继承,即可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虚拟继承不要在其他地方去使用。给大家看一下具体的例子:
class Person
{
public :
string _name ; // 姓名
};
class Student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
int _num ; //学号
};
class Teacher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protected :
int _id ; // 职工编号
};
class Assistant : public Student, public Teacher
{
protected :
string _majorCourse ; // 主修课程
};
void Test ()
{
Assistant a ;
a._name = "peter";
}
八、总结
很多人说C++语法复杂,其实多继承就是一个体现。有了多继承,就存在菱形继承,有了菱形继承就有菱形虚拟继承,底层实现就很复杂。所以一般不建议设计出多继承,一定不要设计出菱形继承。否则在复杂度及性能上都有问题。多继承可以认为是C++的缺陷之一,很多后来的OO语言都没有多继承,如Ja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