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01 特点
- 02 常见的误区
- 3 http状态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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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特点
1.1 http的特点
- 基于tcp/ip、一种网络应用层协议、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 工作方式:客户端请求服务端应答的模式
- 快速:无状态连接
- 灵活:可以传输任意对象,对象类型由Content-Type标记
- 客户端请求request消息包括以下格式:请求行(request line)、请求头部(header)、空行、请求数据
服务端响应response也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状态行、消息报头、空行、响应正文
1.2 请求方法
http请求可以使用多种请求方法。
HTTP1.0定义了三种请求方法: GET, POST 和 HEAD方法。HTTP1.1新增了五种请求方法:OPTIONS, PUT, DELETE, TRACE 和 CONNECT 方法。
HTTP2.0 新的二进制格式(Binary Format),HTTP1.x的解析是基于文本。基于文本协议的格式解析存在天然缺陷,文本的表现形式有多样性,要做到健壮性考虑的场景必然很多,二进制则不同,只认0和1的组合。基于这种考虑HTTP2.0的协议解析决定采用二进制格式,实现方便且健壮。多路复用(MultiPlexing),即连接共享,即每一个request都是是用作连接共享机制的。一个request对应一个id,这样一个连接上可以有多个request,每个连接的request可以随机的混杂在一起,接收方可以根据request的 id将request再归属到各自不同的服务端请求里面。
header压缩,如上文中所言,对前面提到过HTTP1.x的header带有大量信息,而且每次都要重复发送,HTTP2.0使用encoder来减少需要传输的header大小,通讯双方各自cache一份header fields表,既避免了重复header的传输,又减小了需要传输的大小。
服务端推送(server push),同SPDY一样,HTTP2.0也具有server push功能。
参考链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HTTP%202.0/12520156?fr=aladdin- 1 GET 请求指定的页面信息,并返回实体主体。
- 2 HEAD 类似于get请求,只不过返回的响应中没有具体的内容,用于获取报头
- 3 POST 向指定资源提交数据进行处理请求(例如提交表单或者上传文件)。数据被包含在请求体中。POST请求可能会导致新的资源的建立和/或已有资源的修改。
- 4 PUT 从客户端向服务器传送的数据取代指定的文档的内容。
- 5 DELETE 请求服务器删除指定的页面。
- 6 CONNECT HTTP/1.1协议中预留给能够将连接改为管道方式的代理服务器。
- 7 OPTIONS 允许客户端查看服务器的性能。
- 8 TRACE 回显服务器收到的请求,主要用于测试或诊断。
1.3 我们耳熟能详的的区别
http协议最常见的两种方法GET和POST,这几点答案其实有几点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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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缓存:GET 会被缓存,而post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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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书签:GET可以,而POST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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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浏览器历史记录:GET可以,而POST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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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处:get常用于取回数据,post用于提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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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post比get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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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参数:querystring 是url的一部分get、post都可以带上。 get的querystring(仅支持urlencode编码),post的参数是放在body(支持多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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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参数长度限制:get请求长度最多1024kb,post对请求数据没有限制
02 常见的误区
get和post误区
针对上面常见的区别,如果面试的时候这么说,肯定是有很大的毛病,刚在学校面试的时候也曾经囫囵吞枣地这样说过,现在回过头再想以前的错误认知,又有许多新的认识。2.1 误区一
“用处:get常用于取回数据,post用于提交数据”
曾听到过这样一种说法:get替换post来优化网站性能,虽然这种说法没错,也的确get常被用于取回数据,但是post也被一些ui框架使用于取回数据,比如kendo ui中的grid,就是用post来接受数据的。所以结论是get、post用途也是因地制宜。如果你有使用过kendo UI,会发现分页、过滤、自定义的参数都包含在form data里面。
请求参数
get是querystring(仅支持urlencode编码),post是放在body(支持多种编码)
query参数是URL的一部分,而GET、POST等是请求方法的一种,不管是哪种请求方法,都必须有URL,而URL的query是可选的,可有可无。2.2 误区二
“请求参数长度限制:get请求长度最多1024kb,post对请求数据没有限制”
这句话看上去实在没毛病啊,菜鸟教程也是这样说的啊。虽然字面意思上没有错误,但是理解一定要正确。我想说的是GET方法提交的url参数数据大小没有限制,在http协议中没有对url长度进行限制(不仅仅是querystring的长度),这个限制是特定的浏览器及服务器对他的限制
下面就是对各种浏览器和服务器的最大处理能力做一些说明
- IE浏览器对URL的最大限制为2083个字符
- Firefox (Browser):对于Firefox浏览器URL的长度限制为65,536个字符。
- Safari (Browser):URL最大长度限制为 80,000个字符。
- Opera (Browser):URL最大长度限制为190,000个字符。
- Google (chrome):URL最大长度限制为8182个字符。
- Apache (Server):能接受最大url长度为8,192个字符。
-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IIS):能接受最大url的长度为16,384个字符。
所以为了符合所有标准,url的最好不好超过最低标准的2083个字符(2k+35)。当然在做客户端程序时,url并不展示给用户,只是个程序调用,这时长度只收web服务器的影响了。对于中文的传递,一个汉字最终编码后的字符长度是9个字符。
最常见的form表单,浏览器默认的form表单,默认的content-type是application/x-www-form-urlencoded,提交的数据会按照key value的方式,jquery的ajax默认的也是这种content-type。当然在post方式中添加querystring一定是可以接收的到,但是在get方式中加body参数就不一定能成功接收到了。
2.3 误区三
“post比get安全性要高”
这里的安全是相对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通过get提交的数据都将显示到url上,页面会被浏览器缓存,其他人查看历史记录会看到提交的数据,而post不会。另外get提交数据还可能会造成CSRF攻击。
2.4 误区四:“GET产生一个TCP数据包;POST产生两个TCP数据包。”
这一点理解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实际上,不论哪一种浏览器,在发送 POST 的时候都没有带 Expect 头,server 也自然不会发 100 continue。通过抓包发现,尽管会分两次,body 就是紧随在 header 后面发送的,根本不存在『等待服务器响应』这一说。
从另一个角度说,TCP 是传输层协议。别人问你应用层协议里的 GET 和 POST 有啥区别,你回答说这俩在传输层上发送数据的时候不一样,确定别人不抽你?
参考资料:https://zhuanlan.zhihu.com/p/250280453 http状态码附录
3.1 状态码1xx
- 100 Continue:
服务器仅接收到部分请求,但是一旦服务器并没有拒绝该请求,客户端应该继续发送其余的请求。 - 101 Switching Protocols:
服务器转换协议:服务器将遵从客户的请求转换到另外一种协议。 - 102: 由WebDAV(RFC 2518):
扩展的状态码,代表处理将被继续执行
3.2 状态码2xx:成功
- 200 OK:
请求成功(其后是对GET和POST请求的应答文档。) - 201 Created:
请求被创建完成,同时新的资源被创建。 - 202 Accepted:
供处理的请求已被接受,但是处理未完成。 - 203 Non-authoritative Information:
文档已经正常地返回,但一些应答头可能不正确,因为使用的是文档的拷贝。 - 204 No Content:
没有新文档。浏览器应该继续显示原来的文档。如果用户定期地刷新页面,而Servlet可以确定用户文档足够新,这个状态代码是很有用的。 - 205 Reset Content:
没有新文档。但浏览器应该重置它所显示的内容。用来强制浏览器清除表单输入内容。 - 206 Partial Content:
客户发送了一个带有Range头的GET请求,服务器完成了它。
3.3 状态码3xx:重定向
- 300 Multiple Choices:
多重选择。链接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链接到达目的地。最多允许五个地址。 - 301 Moved Permanently:
所请求的页面已经转移至新的url - 302 Found:
所请求的页面已经临时转移至新的url。 - 303 See Other:
所请求的页面可在别的url下被找到。 - 304 Not Modified:
未按预期修改文档。客户端有缓冲的文档并发出了一个条件性的请求(一般是提供If-Modified-Since头表示客户只想比指定日期更新的文档)。服务器告诉客户,原来缓冲的文档还可以继续使用。 - 305 Use Proxy:
客户请求的文档应该通过Location头所指明的代理服务器提取。 - 306 Unused:
此代码被用于前一版本。目前已不再使用,但是代码依然被保留。 - 307 Temporary Redirect:
被请求的页面已经临时移至新的url。
3.4 状态码4xx:客户端错误
- 400 Bad Request:
服务器未能理解请求。 - 401 Unauthorized:
被请求的页面需要用户名和密码。 - 401.1:
登录失败。 - 401.2:
服务器配置导致登录失败。 - 401.3:
由于 ACL 对资源的限制而未获得授权。 - 401.4:
筛选器授权失败。 - 401.5:
ISAPI/CGI 应用程序授权失败。 - 401.7:
访问被 Web 服务器上的 URL 授权策略拒绝。这个错误代码为 IIS 6.0 所专用。 - 402 Payment Required:
此代码尚无法使用。 - 403 Forbidden:
对被请求页面的访问被禁止。 - 404 Not Found:
服务器无法找到被请求的页面。 - 405 Method Not Allowed:
请求中指定的方法不被允许。 - 406 Not Acceptable:
服务器生成的响应无法被客户端所接受。 - 407 Proxy Authentication Required:
用户必须首先使用代理服务器进行验证,这样请求才会被处理。 - 408 Request Timeout:
请求超出了服务器的等待时间。 - 409 Conflict:
由于冲突,请求无法被完成。 - 410 Gone:
被请求的页面不可用。 - 411 Length Required:
“Content-Length” 未被定义。如果无此内容,服务器不会接受请求。 - 412 Precondition Failed:
请求中的前提条件被服务器评估为失败。 - 413 Request Entity Too Large:
由于所请求的实体的太大,服务器不会接受请求。 - 414 Request-url Too Long:
由于url太长,服务器不会接受请求。当post请求被转换为带有很长的查询信息的get请求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 415 Unsupported Media Type:
由于媒介类型不被支持,服务器不会接受请求。 - 416 Requested Range Not Satisfiable:
服务器不能满足客户在请求中指定的Range头。 - 417 Expectation Failed:
执行失败。 - 423:
锁定的错误。
3.5 状态码5** 服务端错误
- 500 Internal Server Error:
请求未完成。服务器遇到不可预知的情况。 - 501 Not Implemented:
请求未完成。服务器不支持所请求的功能。 - 502 Bad Gateway:
请求未完成。服务器从上游服务器收到一个无效的响应。 - 503 Service Unavailable:
请求未完成。服务器临时过载或宕机。 - 504 Gateway Timeout:
网关超时。 - 505 HTTP Version Not Supported:
服务器不支持请求中指明的HTTP协议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