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部分概念

类的创建

Public class 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创建对象格式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
        Person p = new Person();
        p.name = "张三";
        p.age  =  18;
        p.sex  =  '男';
        p.say();
        
        int s = p.sum(100,200);
        System.out.println(s); //s=300
    }        
}


class Person{
    //属性-特征
    String name;
    int age;
    char sex;
    //方法-行为
    /**
    *定义格式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称(形式参数列表){
    *   方法体
    *   return 返回值; 
    * }
    *
    *调用格式
    *对象名.方法名称(实际参数列表);
    */
    
    void say() {
        System.out.println("自我介绍:我是"+name+",我的年龄;"+age",我的性别:"+sex)}
    
    
    int sum(int x, int y) {
        int z = x+y;
        return z; //return 也可以结束方法,不返回任何值。
    }
    
}

类与对象的关系:类似于生活中图纸与实物的关系。

类必须通过对象才可以使用,对象的所有操作都在类中定义。

垃圾回收器(GC):当栈内存中不存在此对象的引用时,则视其为垃圾 , 等待垃圾回收器回收 !

继承的格式;

     class 父类{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Java中只有单继承,多重继承(孙子继承爷爷),没有多继承(多个爹)。

重写与重载

重写

1.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2.返回类型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

3.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

4.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5.声明为static和private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重载(面试题)

重载发生在一个类中 参数列表必须不同 与返回值类型不同 与访问权限无关 与异常无关

重写发生在子父类中 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返回值类型必须一致 子的方法权限大于等于父的方法权限 异常范围可以更小,但是不能抛出新的异常。

面试题: 构造方法 与 构造代码块 以及 静态代码块的执行顺序: 静态代码块 --> 构造代码块 --> 构造方法

评论 1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