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的概念及意义

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的概念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是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下引入的“第三方评估”。因此,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的概念内涵涵盖了“公平竞争审查”和“第三方评估”两个方面的内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指定的所有政策措施,从外部或者内部进行审查的一项制度。2015年3月,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再到2016年6月出台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7年10月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都提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了我国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并为我国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第三方评估是政策制定部门委托的并且独立于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接受委托,并按照相关开展的评估活动。第三方评估是与第一方评估、第二方评估相对而言的。第一方评估可以理解为政策制定部门对政策措施开展的自我审查,第二方评估可以理解为联席会议、政策制定部门的上级部门或反垄断执法部门等对政策措施的评估、监督。那么第三方评估就应当是独立于上述部门的第三方对政策措施的评估。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规定,第三方评估有一套独立于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标准和程序,并且相对于自我审查更高效、专业,是对自我审查的有力补充,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因此,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是指公平竞争审查中,为规范政府不当竞争行为,由政府指定部门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按照一定的程序严格开展的评估活动。

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的意义

充分激活市场竞争活力。

以澳大利亚为例,澳大利亚在国家层面上建立竞争支付制度,审查国家、地方中包含限制竞争的所有法律法规,审查国有企业是否妨碍竞争等内容。通过彻底的审查,澳大利亚废除了不少法律法规,并在短短几年时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增强了国家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了国家竞争力。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废除限制公平竞争竞争的内容,使市场要素之间自由流通,激活了市场活力,保障了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以上案例充分说明,市场竞争活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增长,有效市场竞争活力能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增强国家经济实力。

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三方评估有政策支持的实施依据,具有可行性,引入第三方评估,能在“源头”处遏制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制约政府经济权力的有效保证,将政府干预这只“闲不住”的手变为“管的住”的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也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价值追求。第三方评估机构本质上是与政策制定部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专业性极强的独立第三方,在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时,对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以自身专业背景知识,对市场环境有着独特的熟知度和敏感度等,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条款得到有效修改、完善。最终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的内容及机构

评估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文件内容来看,需要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内容主要是政策措施,包括已出台和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重要社会影响、涉及面广的。具体的评估内容如下:

市场准入和退出评估内容

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不得设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

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主要指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采取禁止进入、限制市场主体资质、限制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和商业模式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

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评估内容

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活动。

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评估内容

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主要指根据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者非税收入情况,采取列收列支或者违法违规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形式,对特定经营者进行返还,或者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或补贴、减免土地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优惠政策。

不得违法违规减免或者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主要指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根据经营者规模、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地区等因素,减免或者缓征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评估内容

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主要指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者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或者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行为。

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生产经营敏感信息是指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之外,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公开,通过公开渠道无法采集的生产经营数据。主要包括:拟定价格、成本、营业收入、利润、生产数量、销售数量、生产销售计划、进出口数量、经销商信息、终端客户信息等。

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即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是指与政策指定部门无利害关系、独立于具有公共事务只能组织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包括高校专业研究团队、科研院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上书房信息咨询等。目前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是高校专业团队,比如兰州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都组织了专业的评估团队参与了各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方法及流程

评估方法

《实施指南》规定的评估方法有定性评估、定量评估、比较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及其他方法,如下图。其中定性评估是最重要的评估方法,只有对政策措施进行定性分析之后,才能从整体上评估好某一政策措施。另外,综合上述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单独采取某一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不具有全面性、完整性,每种评估方法各自有一定的缺陷,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时多种评估方法结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相互弥补,共同结合成一套相对完整的、科学的评估方法体系。

评估程序

 

政策指定部门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分为5个步骤,分别是明确评估事项、选择评估机构、指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及验收评估成果。具体流程如图:

 

一是确定评估事项环节由政策制定部门根据政策措施的内容性质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第三方评估,如果要开展由其自行决定需要评估的具体内容。二是关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选择,由政策制定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专业性强、评估水平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三是在选择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根据政策制定部门的要求制定专门的评估方案,即由政策制定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制定的,并由前者决定方案是否可行。四是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全面调查、实地调研等评估方法开展评估工作,然后形成评估报告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最后,政策制定部门按照之前制定的评估方案来验收,验收通过则完结评估工作,验收不通过根据情况进行补充评估或者重新评估。

可以看出,上述评估的五个工作流程,政策制定部门是全程参与其中的,而且对最终的评估是否通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由上书房信息咨询(中国独立第三方调研)和民安智库联合出品,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三方评估是上书房信息咨询核心业务,在国内外常用公共事务评估模型基础上,上书房信息咨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进行了研究衍生,目前已完成环境卫生指数测评、阅读指数测评、文明指数测评、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等不同类型评估模型建立,自成立15年以来完成第三方评估案例10,000例,采集有效样本10,000,000份,具有强大的专业能力,收获了客户的众多好评。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