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屋手记》第六章阅读笔记

之所以开这个word是因为我发现近期智商下降,读了很多东西发现过一段时间就已经随风而逝了,可能确实如王小波所说,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人生的路开始进入受锤的环节了,但是读了一点记不住总是令人嫌恶的,我无法如大师或是孩童一般真的能把全部身心投入到一件事情里边不必追求是否获得成果或进步知识只是追求当下的满足或欢愉,我认为那是至高无比的状态。除非踩高跷架梯子然后对外宣称说我只是踮了踮脚尖……

托翁的书,《死屋手记》,篇章式的结构,照旧按照我有限的辞藻来概括的话——“嘟嘟囔囔”的叙事结构,很喜欢但是看完确实记不住多少,看了两周了到第六章了,突然发现整本书都快过去了……我觉得我有点必要把我读的这刹那的记忆和冲动记录一下,有时间的话……再补补前边几章的,这样的话没准自己以后可以看看自己的这些“成熟”想法,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感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作家和摄影师是趋同的,起码……在工作开始之前是这样的,我感觉索哥看到的我天天都看,看了我就扔了,我感觉那些花太俗,路上的风太冷,教学楼的角太硬,中南海的水太平,崂山那个五龙潭?是这个名应该,没喷泉,没啥拍的必要。但是索哥的照片会狠狠给我一巴掌,有些角度是事物存在之后就专属于它本身的,这个角度不只是空间,还有时间,这种巧妙地契合许是天赐或神机。

《死屋手记》,个人感觉是诠释这种奇妙契合的绝佳范本。所谓“死屋”,就是监狱,严谨一点,属于重刑犯的监狱,而叙事者也是犯人的一员……我突然意识到我现在好像在给前文作总结,先写着……     这种叙事的角度是新颖的,嗯……甚至可以说是离奇的,我估计正常人都不会想到从这个角度去开展故事,但是托翁确实行。高中的时候读了本《我在雨中等你》,一个赛车手和狗的故事,厉害的点在于,视角是狗的,看完挺感动的,因为体验过失去宠物的那种悲戚,所以在诸多细节之处都能唤起共鸣。而托翁的这个视角是囚犯,整个故事的开展是有困难的,因为囚犯与常人是隔着大门的,真实与偏见是交织纠缠的,说白了……写的太残酷我没必要去看,写的太好有政治风险……但是托翁手笔伟大之处在于,这个死屋已经超脱了原始“监狱”的概念,他更多的是在描绘一种新式的图景,他的关注点不是真正监狱,而是监狱中的人性。

死屋外墙区别了两种社会,墙内是脚镣,剥夺的自由,爬满蚤子的厚重包浆大衣,是数不尽的把石头搬来搬去的繁冗枯燥,以及被压迫成饼状看似一致的阶级,墙外是自由,是安乐,是囚犯们一种虚空的极乐处境,但是一旦步入墙外,“总成一梦”,这种视角所带来的矛盾和冲击是吸引我在这零零散散琐细之中保持继续读下去的冲动的来源之一。

第六章讲了动物。

人对动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排斥的……我又想起了我之前那个抽象小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开篇的背景是监狱里的马要死了,大批的囚犯来各施拳脚尝试诊疗:“大家很怜惜它,聚在它的周围,议论、争辩。我们的那些退伍骑兵、吉卜赛人、兽医等在闲谈和争论中甚至表现了有关马匹的很多特殊的知识,甚至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起来,可是没有人能让枣红马起死回生了”。然后便是要买马,“最使他们得意的是,他们也能像自由人一样,仿佛真的在自掏腰包为自己买马似的,而且拥有决定买马的全权。”整篇整篇的细节,一群囚犯使劲浑身解数来选马,讲价。对于囚犯来说,钱不是他们出的,但是他们在讲价,“最使他们得意的是,他们也能像自由人一样,仿佛真的在自掏腰包为自己买马似的,而且拥有决定买马的全权。”从我的角度看起来,这些人很悲哀,但是却又很可爱,极端的监狱环境将这种矛盾突出的显示了出来,他们无时不刻在渴求着自由,无论是这里的买马还是前文的演出,监狱的生活在剥夺了一切的同时仿佛赋予了他们以新的追求和意义,那就是证明自己还有机会成为自由人,抓紧一切机会去证明。

马买回来了,枣红色的,一种很突兀的颜色……我自我感觉这个颜色包含有托翁的一种象征性意义,但是毕竟我没见过,我也不知道他这个枣红色是不是真实的场景,但是我感觉这个颜色有点希望的快慰在——囚犯们对马表示异常的欣喜和关照,仿佛如同遇见老友:“真听话!”很多事情是不容许细想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没有了想法去面对明天的太阳,他又怎会对一头畜生说“真听话”呢。濒死的地狱开出的玫瑰,这种突兀早就的极端冲突成就了这种极致的美感体验。

在马之后,托翁又借着剩下的那些墨水写了不少。

随之而来的是狗,不同的狗……

小球是除了“我”之外没人会去抚摸的流浪狗,但是据推测应该不小,而且可能也是由于“我”还属于一个没落贵族,还有点钱,狗不至于濒于毒手,从而得以长期存在。书中对小球的着墨起始并不多,但是前后几条狗的对照起始能推测出许多关于这条狗的细节:“我在前面曾提到过它,聪明而善良的狗沙里克,我和它保持着始终不渝的友谊。不过,普通民众总是认为狗是一种不洁的动物,不屑于理会它,因而我们这里几乎谁也不会关心沙里克。它孤单地活着,睡在大院里,吃的是伙房的残羹剩饭,谁也不会对它产生任何特别的兴趣。可它认识所有的人,而且把监狱里所有的人都认作自己的主人。囚犯们下工回来的时候,它听到警卫室外有人叫一声“上等兵!”就跑到大门口,亲热地迎接每一批犯人,摇着尾巴,亲切地瞅着每个走进来的人的眼睛,只盼着能得到一点爱抚。可是多年来,它没有得到任何人的任何一点爱抚,也许只有我是例外。因此它才爱我胜过所有的人。”奴颜屈膝的狗,穷到身无片瓦,它定然没有水滑的皮毛,肯定也是脏兮兮臭烘烘,它天真的认同善良的美德,尽着全力去把姿态放低,我不晓得如何将它归类,成功者还是失败者?但是不管怎么说它还有机会存在,“存在即完美。”我记得怪鸽大叔这么说……很难受,很幸运,也许很欣喜?也许麻木了之后就已经没有了痛苦叭……

第二条狗别尔卡,书里说它是个怪物“它曾被大车从身上轧过,因而它的背是凹陷的,在它奔跑的时候,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两个白色的连体动物在奔跑。此外,它长了一身疥癣,一双发炎的眼睛已经溃烂化脓;尾巴脱毛了,几乎是光秃秃的,别尔卡老是夹着尾巴。”它无疑是更惨的那条狗。这条狗是引起我极度抑郁的,书里说,他“从来不向谁吠叫,也不低声怒吼”,看到人“在几步之外就表示驯服,四脚朝天地仰面躺下,仿佛在说:‘你要怎样对我都行,你瞧,我根本就不想反抗。’”看到其他的狗“在沙里克或其他任何一条狗面前,也会同样地仰面躺下。有时,一条两耳下垂的大公狗凶猛地狂吠着向它扑过去的时候,它也四脚朝天乖乖地躺着。”当它体验到被触摸的感受:“在沙里克或其他任何一条狗面前,也会同样地仰面躺下。有时,一条两耳下垂的大公狗凶猛地狂吠着向它扑过去的时候,它也四脚朝天乖乖地躺着。”对这条狗描写的这一段结束得很干脆,很动人,很善良。托翁说:“最后,它在监狱外的土围子上被一群狗撕成了碎片。”卑微到尘埃里,卑微到血肉飞溅的最后一刹那得灿烂和热烈里边,那是这条狗这辈子对之前所有的卑微和退缩的一种回应,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得太多……希望是。

库利加普卡是“我”从小养到大的:“它生性激情洋溢、脾气火暴,和别的小狗一样,见到主人往往高兴得连声尖叫、狂吠,扑上来舔您的脸,而且马上就准备在您面前放纵自己的全部感情”,“看来它注定一生美满,无病无灾”,“涅乌斯特罗耶夫非常喜欢库利加普卡的毛皮。他将毛皮剥了下来,加工后用来做半高筒天鹅绒暖靴的衬里,这双暖靴是一位女陪审员向他订购的。他把靴子做好后还拿给我看过。那毛皮简直太漂亮了。可怜的库利加普卡!”类似这种的情况书里简单写了一些,说很多狗都会有这种经历,华丽带来的负累,有点庄子那个味道了,但是比庄子要真实,或者说比庄子要残酷。

简单的一段来写鹅,在监狱里孵化和喂养,时刻不离苦役犯,忠心耿耿地在开斋节被杀。再来几段写一头山羊,莫名其妙的出现,“优雅而淘气”,等它长出角,“涅乌斯特罗耶夫非常喜欢库利加普卡的毛皮。他将毛皮剥了下来,加工后用来做半高筒天鹅绒暖靴的衬里,这双暖靴是一位女陪审员向他订购的。他把靴子做好后还拿给我看过。那毛皮简直太漂亮了。可怜的库利加普卡!”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在监狱……山羊的存在使得这些囚犯的那些本质的善良得到了明晃晃的证实,他们给山羊去雄,在河岸干活时用柳枝和鲜花树叶来打扮它,甚至想着要给它的角镀金,镀金匠说“他仔细地打量一下山羊,认真地考虑后回答说,也许是可以的,‘不过会褪色,而且毫无益处。’”直到这头山羊遇到乘着敞篷马车的少校,山羊被宰杀,“监狱里有些议论,有些惋惜,却不敢违抗命令。”介绍山羊的最后一句:“羊肉的味道确实非常鲜美。”浪漫狗屁不是,为了浪漫而浪漫,不如吃羊肉。

个人感觉很出奇的,很惊艳的是那只鹰。“有一个时期监狱里还养了一只鹰。”“我”大放厥词说是养的,但是这只鹰和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同,它因为受伤被带到监狱,饱受折磨,但是“它是那么凶猛地环视四周,打量着好奇的人群,还张开弯钩形的鹰喙,准备拼死一搏。当人们看够了,开始走散的时候,它挥动没有受伤的翅膀,用一只脚蹦跳着跛行到院子的最远一端,躲在角落里,紧贴着围墙的立柱。它就这样在我们这里大约度过了三个月,在这期间一次也不曾走出自己的角落。”它高傲而狂暴,在有人注视时不会吃嗟来之食,他的目光永远是愤恨和锐利,不和任何人和解。

人们都说,应当把鹰带到外面去。“哪怕让它去死,也不能死在监狱里。”一些人说。

都说,都说。

词很简单,我写不出来。

放鹰的时候:“奇怪:不知为什么大家都很高兴,仿佛他们自己也部分地获得了自由。”

一群囚犯面对着鹰的自由,他们可以,他们本可以杀死这只鸟,因为它不近人情,不通人性,浪费了关怀和关照,而且我身在囹圄,为何要给它以自由,我完全可以去消灭它的希望,我完全可以把所有的愤恨施加到它的眼底深处,可是我没有,这些人都没有,这些人说“哪怕让它去死,也不能死在监狱里。”

很美。

最后几段我感觉很好,我抄到本子上,告诉我去独立地活着。

“瞧这狗东西:你为它做好事,它却老是鹐人!”把鹰捉在手里的人说,几乎是怀着爱意瞅着凶猛的鸟儿。“放了它吧,米基特卡!”“你不要对它说空话,给它自由吧,名副其实的自由。”把鹰从土围子上抛下了大草原。这是深秋寒冷而阴暗的一天。风在荒凉的大草原上呼啸,在发黄、枯萎的野草丛中沙沙作响。鹰径直地走了,挥动有伤的翅膀,仿佛在匆忙地离我们而去,慌不择路。囚犯们好奇地注视着它的头在野草中忽隐忽现。“你看它呀!”有人若有所思地说。“头也不回地走了!”另一个人补了一句,“弟兄们,一次也没有回头啊,只顾跑了!”“而你以为,它会回来表示感谢?”第三个人说。“显然,它如愿以偿,感觉到无拘无束了。”“这就是自由啊。”“已经看不见了,弟兄们……”“干吗还站着?走吧!”押送兵们大声叫道,于是大家默然无语,步履蹒跚地上工去了。

值得一提的是,耿济之版的书中,押送兵们喊的是:“还站着干什么,开步走!”或许两个版本都有闹铃的意思在,但是我庆幸他们都有“还”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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