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的委托,埃森哲公司就海外发包进行了调查。根据这项调查,可以明确地知道日本企业的海外发包的应用能力低下。日本企业与国内供应商或者是系统集成商之间的暧昧的契约和体制被原封不动的引入到海外发包中来,灵活应用的能力停留在低水准。埃森哲公司的通信.高技术本部的高级管理人田中阳一负责这次调查,他指出“不能成功地发包到海外的大半原因是公司自己的问题”,客户企业要做到意识上的改革和体制上的调整。
调查的起因是发现了日美企业的海外发包利用率不同。美国企业IT投资的12%发往印度的海外供应商,与此对比的是,日本企业发往中国供应商的比率仅为3%。田中就“国内企业与美国企业之间在海外发包的应用能力和流程上有没有差别”而展开调查。
调查是在进行海外发包的日美企业中展开的,比较了各项回答的平均值。回答数目是日本26项,美国9项。以高技术机器,软件业界的大企业为中心,埃森哲公司把海外发包分成4个阶段,就详细的事项的活用程度分成1-5级,总结全体回答的结果是,美国企业的平均值是3.5级,日本企业的平均值是2.8级。在海外发包方面日本企业不如美国企业的利用程度高。
阶段1是关于全体方针和基准的问题,特别在“外包对象的选定”这个问题,日美企业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关于外包对象的选定这个问题,美国企业半数以上都设定了7-9个基准项目,而日本企业半数都没有设定基准,设定了7-9项基准的案例不倒10%,田中指出“如果仅仅拘迂个人观点的判断,没有组织上的基准的话,即使每次开发案例都成功,外包能力也不能够提高。”。
在项目的外部审查,和实施评审方面,日本企业也比美国企业差。有8成左右的美国企业实施了外部审查,对应的是,日本企业只有1成左右。评审方面的日本企业也有很多,但是缺少主动的评审,仅仅是以项目为单位的评审。美国企业不仅在项目结束后评审,项目进行中的时候也用评审,把当初预想和结果一起分析,展开下一项评审。田中表示日本企业“各项目得到的知识没有整合,标准流程没有高度组织”,“这就是国内企业不如美国企业的外包能力强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日本企业中也有开发外包能力强的企业,然而CIO的领导能力是外包开发成败的关键。
抛开日美比较不说,外包开发的体制也影响到开发的成败。如果加入作为客户企业和外包服务商之间桥梁企业系统集成商的场合,比客户企业和外包服务商的直接签约的场合,有系统集成商的场合平均开发能力要高。
田中给采用外包开发的企业提出建议,要基于外包开发全体制作公司内部基准和标准流程,根据这个基准分配资源并且实现目标。制定和外包公司的沟通计划。国内团队和国外团队之间建立对等的协作关系,并且灵活考虑是否用第三方的系统集成商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