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通告,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将上海市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海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
二、本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确有特殊情形,无法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按现行发票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其他发票。
自2022年8月28日开始,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全面铺开。截止11月30日,全国已有上海、广东、内蒙古、四川、厦门5地试点开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
而随着全电发票的试点逐渐深入落地, 作为过渡阶段的电子发票,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什么是全电发票?
01 先看下发票的基本样式: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全电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XML) 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
02 全电发票实现开业即开票

03 全电发票交付更便捷,去介质

并且, 全电发票不需要特定的纸质发票来打印,并取消了“密码区”!打印压线的重灾区也不再是问题了!

04 全电发票使用全国统一的平台

05 全电发票红票开具也不同

06 全电发票取消发票专用章
全电发票没有发票章,不用再担心盖错章的问题了!

07 全电发票取消"收款人"和"复核"
全电发票只保留了“开票人”,并且,全电发票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也就是说, 这里默认的是实际开票人的真实姓名,无法修改。

08 全电发票简化纳税人信息
全电发票则删除了“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这两个信息! 买卖双方的信息只需要填写“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可。

09 全电发票取消发票“联次”
实务中,很多情况下会把发票弄丢,而一旦弄丢,处理起来就很麻烦。
全电发票不再设置“联次”,并且是“电子版”,再也不用担心纸质发票丢失的问题了!
10 全电发票没有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