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我再强调一下吧——我们很容易(从辩证法的角度)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生命,只能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存在。大家可以看到,在久远之前的地质年代,生命是尚未诞生的;而在地球重归于一个岩浆四溢抑或是天寒地冻的行星时,可以想见生命也将被自然抹去。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些人,他们早已意识到,适于生命诞生的化学反应所需要的自然条件是极其严苛的,而根据这样的事实则很容易得出一个确凿无疑的结论,那就是——生命的出现,不论是人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生命,仅仅是一个幸运的偶然,而这样幸运的偶然,终究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必然的灾难结局。然而,我们还是可以制定我们自己的价值观,我们可以将偶然又短暂的生命存续,甚至是更加偶然又短暂的人类存续,看做是最重要的价值意义所在,尽管这个价值观本身就和人类的存续一样,在宇宙的尺度上转瞬即逝。
在一个非常真实的意义上,这个星球好比一艘注定沉没的航船,而我们则是船上的乘客。然而,即使身在一场不可避免的灾难中,人类身上的各种美好珍贵的品质和价值观仍将在我们身上得以存续,我们必须将它们发扬光大。我们会沉没,但请让我们的沉没以有尊严的方式结束吧!
——诺伯特·维纳《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