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早上迟到了5分钟,老板竟然让我乐捐100元。我不捐了,因为我昨晚加班了。
他说: “年底了大家都这么忙,你还迟到?”
我说:“我昨晚加班到了,太困了,今天闹钟响了没有注意到。”
没想到老板不听,说迟到就是迟到,还叫我赶紧捐100元。
我回到自己工位上,来公司一年了,加班没有加班费就算了,可一迟到就要交钱。
100元也是钱,够我点一个星期外卖了。
我跟老板理论,加班没有加班费就算了,可为什么一迟到就要交钱。
老板好像生气了,“小洪啊,你是不是不想干了?迟到就是迟到,还有这么理由?”
职场上,类似“上班迟到扣工资,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
有的公司制度还算比较友好,即使晚上加班没有加班费,但考虑到员工的加班艰辛,员工晚上加班了,但第二天可以延迟上班。
有的公司管理就很很死板,管你晚上有没有加班,必须得按时上班,迟到就扣钱。
个人认为,上班迟到要扣钱,加班没加班费,是失败的管理制度。对于公司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我们要懂得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1. 加班没有加班费,又不给调休
对于加班,用人单位要是没有给予加班费,但要给员工调休。如果不给调休,那么就要支付至少2倍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是至少支付3倍工资,而且不能用补休替代。
一般来说,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企业不应该用调休的手段来抵消加班,而是应该给员工不低于1.5倍的工资。
2. 末位淘汰制
末位淘汰制是指劳动者在近期的表现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把该员工淘汰掉。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那么作为用人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考虑给员工调岗。
要是劳动者依然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要给劳动者补偿的。
作为团队管理者,不仅要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自发地愿意在自己赚钱的基础上为公司创造价值,真正体现职工是企业主人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团队管理,单单只有一套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奖励分配方案远远不够,还应当采取更多的激励方案,比如:人文关怀、团队氛围,让每个成员都感觉被信任,只有凝聚力强的团队,才能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
企业想要做大做强,而管理只有惩罚制度,而没有激励制度,动不动就扣这扣那的,是很难做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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