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1谢志丹2016-11-20
连续第51天总结
标题:继续第12周学习
关键词:虚函数,抽象类定义(至少包含一个纯虚函数),运算符重载
完成情况:99%
具体内容:
1.基类对于派生类函数的调用应该通过----指针和引用-----调用虚函数
虚函数格式:virtual 函数返回值 函数名(参数表)
{
函数体;
}
派生类的虚函数与基类中定义的虚函数具有相同的参数个数与参数类型
复习:动态申请单个变量 引用变量 类型 &变量1=变量2
指针变量=new 类型
1.在派生类中重定义的基类虚函数仍为虚函数,可省略virtual
2.不能定义虚构造函数但可以定义虚析构函数
2.纯虚函数:virtual 返回类型 函数名(参数表)=0
1.不能实例化即不声明对象
2.抽象类只能作为基类被继承
3.可以定义抽象类的指针或引用
3.运算符重载:(赋予运算符新的操作功能)
定义形式:
<类型> <类名>::operator <操作符>(参数表)
{
函数体
}
图片中那个构造函数定义看不懂!
明日计划:
1.继续多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