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月社保费缴纳时间安排,缴费减免了多少?应该缴纳多少?

上海市5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安排

根据上海市疫情期间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安排,5月11日起本市参保企业可以办理缴纳3月至5月的社会保险费(对应的费款所属期为2月至4月),缴纳金额详见《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纳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01

5月6日前

3月至5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纳通知书》(共三份)一并寄达各参保企业,请注意查收。同时你也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行自助查询。

02

5月10日前

参保企业将上述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总额,按时足额划入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缴费的银行账户内。

03

5月11日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您约定缴费的银行账户统一划扣上述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总额,扣款成功后,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缴费金额寄发《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提前留足资金,11号统一缴纳,即使关注余额,保障职工权益。

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具体减免了多少?还需要缴纳多少呢?下面我们来看是怎么算的:

对于免征社保费的参保企业

对2月至4月费款所属期内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进行免征,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减半征收。

对于减半征收社保费的参保企业

对2月至4月费款所属期内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进行减半征收。

社保经办机构按照3月至5月社保费缴纳通知书对应的费款所属期实行按月清算。

“待结转减负金额”项目显示参保企业当月费款所属期减免的社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金额(不含补缴2020年1月底前费款所属月份涉及的社保费),减免金额以负数形式体现。

“应缴纳合计”项目显示减负政策实施后参保企业和个人当月应缴纳社保费的总额,为当期的应缴纳金额。即:按各险种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金额与单位“待结转减负金额”之和计算确定。

本次统一扣缴的社保费应以3月至5月缴纳通知书的“应缴纳合计”金额之和计算确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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