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B.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C.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D.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2、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