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一)长沙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高企、政策项目申指导 Z询见个人简介 有LX方式)
(1)“小巨人”贷款贴息。对年度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认定年份起,连续3年每年度给予贷款金额(按1年期折算)3%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研发补贴。对研发费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计算)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专项奖励。中小微企业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中小微企业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有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
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在市级奖励50万元基础上,园区按照1:1配套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省工信厅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市工信局新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 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2、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
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政策有效期内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政策来源: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原地倍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3、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
对当年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复核10万元)、10万元支持,并优先纳入新区两型产品目录。
(政策支持: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4、芙蓉区
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
(政策支持: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
5、长沙市望城区
“专精特新”奖。(1)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2)对当年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政策支持:长沙市望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6、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7、长沙市开福区
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晋级补差。(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 )
(政策支持:长沙市开福区关于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办法)
8、浏阳市
当年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政策支持: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株洲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给予财政支持。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单项冠军”和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创建。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原则,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入围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株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
1、株洲经开区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下同)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株洲经开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十条政策(试行))
2、株洲市渌口区
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不含重新认定)。
(政策支持:株洲市渌口区培育制造名城打造“三个高地”奖励实施办法)
3、株洲高新区(天元区)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国家、省级分别补助10万元/家、5万元/家。
(政策支持:关于促进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4、茶陵县
对新认定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的企业,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茶陵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助推“一心四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
(三)湘潭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按照10 万元/家、2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按照 20 万元/家、30万元/家、5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湘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裂变”计划(2022—2025年))
1、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当年新增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增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2、湘潭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湘潭县产业强县“百十亿”工程激励措施)
3、湘乡市
对新认定为湘潭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当年的本级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在当年的本级产业发展资金中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在当年的本级产业发展资金中分别按照20万元/家、30万元/家、5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湘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2022—2025年))
4、韶山市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每年选择各类别创建企业1-3家作为本级培育企业,每家支持3万元。
(政策支持: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的若干意见)
(四)衡阳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市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项目进行补助,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户、10万元/户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10万元/户奖励;每年培育5个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5万元/户给予奖励。
(政策支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衡东县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届满后又通过复审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奖励5万元。
(政策支持:衡东县关于落实“三高四新”战略 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 施 意 见)
(五)邵阳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六)岳阳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岳阳市云溪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支持:岳阳市云溪区实施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
2、湘阴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七)常德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汉寿县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汉寿县促进规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2、津市市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津市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3、石门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
(政策支持:石门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4、安乡县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安乡县医美产业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5、安乡县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安乡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八)张家界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评省级"小巨人"企业的,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九)益阳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1、沅江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复核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2022修订版))
2、桃江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桃江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十)郴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于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奖励100万、30万,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2、桂阳县
对成功认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认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成功认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认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支持:桂阳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北湖区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北湖区推进“工业主导”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倍增的若干政策)
(十一)永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宁远县
对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用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政策支持:宁远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十一条政策措施)
2、新田县
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省级同比例的奖励。
(政策支持: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二)怀化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
(政策支持;怀化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
1、溆浦县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
(政策支持:溆浦县“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
2、沅陵县
对首次获评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认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评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认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沅陵县支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3、会同县
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会同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
4、辰溪县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
(政策支持:辰溪县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十三)娄底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补政策
1、双峰县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工业企业,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万元。
(政策支持:双峰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新化县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鼓励投资创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3、中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冠军产品、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和冠军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中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四)湘西州
对新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奖5万元。
(政策支持: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州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1、泸溪县
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奖励50万元;对当年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奖励30万元;对当年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泸溪县2023年工业经济稳增长五条措施)
附件1: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
(1)具备良好上市前景(满分5分)
A.已向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企业(5分)
B.已进入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辅导期企业(4分)
C.新三板挂牌企业(3分)
D.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2分)
E.省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1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2)属于标杆示范企业(满分10分,每满足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A.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典型案例
B.湖南省“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
C.湖南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企业、“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
D.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E.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F.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首版次软件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附件2: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
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30位或省内前10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4、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企业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5、数字化应用。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至少2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运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水平较好。
6、经营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实施系统化质量和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培育:
1、坚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进入行业优势大企业产业链的企业。
2、拥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以上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
3、具备良好上市前景。包括省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拟上市企业。
4、标杆示范企业。参与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和绿色制造等,成为标杆示范企业、实施试点示范项目、获评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等。
5、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
6、市(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选培育:
1、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重大事故的;
3、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