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单使用
1.基本用途
可以用来声明一大堆方法(不能声明成员变量);
只要某个类遵守了这个协议,就相当于拥有这个协议中的所有方法声明;
只要父类遵守了某个协议,就相当于子类也遵守了。
2.格式
协议的编写:
@protocol 协议名称
// 方法声明列表
@end
某个类遵守协议:
@interface 类名 : 父类 <协议名称>
@end
某个协议遵守其他协议:
一个协议可以遵守其他多个协议,多个协议之间用逗号,隔开;一个协议遵守了其他协议,就相当于拥有了其他协议中的方法声明;
@protocol 协议名称 <其他协议名称, ……>
@end
3.关键字
协议中有2个关键字可以控制方法是否要实现(默认是@required),在大多数情况下,用途在于程序员之间的交流;
@required:这个方法必须要实现(若不实现,编译器会发出警告,不会报错)(默认);
@optional:这个方法不一定要实现(不要求实现,怎样写都不会有警告)。
4.基协议
NSObject是一个基类,最根本最基本的类,任何其他类最终都要继承它;
NSObject也是一个基协议,最根本最基本的协议;
NSObject协议中声明很多最基本的方法,比如description、retain、release等;
建议每个新的协议都要遵守NSObject协议。
5.定义一个变量的时候,限制这个变量保存的对象遵守某个协议
类名<协议名称> *变量名;
id<协议名称> 变量名;
如果对象没有遵守对应的协议,编译器就会有警告(严重警告)。
6. @property声明的属性也可用做一个遵守协议的限制: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类名<协议名称> *属性名;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id<协议名称> 属性名;
7.协议可以定义在单独.h文件中,也可定义在某个类中
如果这个协议只用在某个类中,应该把这个协议定义在该类中;
如果这个协议用在很多类中,就应该把定义在单独.h文件中。
8.分类可以定义在单独.h和.m文件中,也可定义在某个类中
一般情况下,都是定义在单独.h和.m文件中;
定义在原来类中的分类,只要求能看懂语法。
二、@protocol和@class
1> 在.h声明文件中,用@protocol遵守某个协议,用@class包含某个对象;
2> 在.m实现文件中,用#import真正包含协议对象的声明。
三、代理设计模式
1.设计原理
有些麻烦的方法不想当前对象调用,就可以找个其他对象帮忙调用实现,即交给代理对象去做。
2.设计原则
首先得拥有某个代理对象属性;
其次要很清楚代理有哪些方法列表;
最后要保证能解耦。
3.实现方案
定义一个protocol,在其中声明一些和代理沟通的方法;
拥有一个代理属性id<protocol> delegate;
让代理遵守protoc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