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链模式是构建面向对象软件体系架构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之一,它的光环不仅把软件系统从接受者和发送源这对冤家中解脱出来,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代码的可读性和灵活性。
在GOF的经典设计模式书籍中,责任链设计模式被分在行为模式大类。行为类模式主要主要关注算法和软件系统中对象之间的责任分工。可以说,行为类模式不仅描述了类或对象的构建模式,而且描述了他们之间的通信模式。
责任链模式的动机是什么??《设计模式》中给它的定义如下:使多个对象都有机会处理请求,从而避免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耦合关系。将这些对象连成一条链,并沿着这条链传递该请求,直到有一个对象处理它为止。
以下是责任链模式的应用范围:1) 有多个的对象可以处理一个请求,哪个对象处理该请求运行时刻自动确定。
2) 你想在不明确指定接收者的情况下,向多个对象中的一个提交一个请求。
3) 可处理一个请求的对象集合应被动态指定。
责任链模式有三个角色组成:
1) 抽象处理者角色(Handler):它定义了一个处理请求的接口。当然对于链子的不同实现,也可以在这个角色中实现后继链。
2) 具体处理者角色(Concrete Handler):实现抽象角色中定义的接口,并处理它所负责的请求。如果不能处理则转发请求给它的后继者处理。
3) 客户端:当客户端发出一个请求时,该请求沿着责任链向后传递,直到有对象负责处理为止。
Chain of Responsibility模式中ConcreteHandler将自己的后继对象(向下传递消息的对象)记录在自己的后继表中,当一个请求到来时,ConcreteHandler会先检查看自己有没有匹配的处理程序,如果有就自己处理,否则传递给它的后继。
责任链模式优点主要是降低耦合、提高灵活性。但是责任链模式可能会带来一些额外的开销,因为如果某一个消息的具体处理者在责任链的传递的最尾端,那就意味着消息要传遍所有的处理者才能被处理,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程序的性能。可通过在消息发送到具体的处理者之前由消息发送者作些预处理。